台中托嬰中心爆虐童 紙棍打腿、巴頭 2人遭起訴
台中市太平區一家托嬰中心,去年6月被家長指控不當虐打1歲3個月大的兒子,造成兒子小腿瘀傷,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姓和翁姓兩位保育員涉嫌拿紙棍毆打,以及用手拍打頭部,造成男嬰臀部、小腿瘀青,依傷害罪起訴2名保育員,並請法院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1/2刑度。
拿出起訴書,陳小姐說這件官司一度不起訴,為了幫孩子爭一口氣,她申請再議,檢察官終於還給她孩子一個公道。
去年6月,她發現孩子左小腿瘀青,要求看監視器,但托嬰中心硬是不給,最後她只好報警,調閱監視器一看,發現去年的6月4日,王姓保育員只因為孩子不歸她帶,在餵食時候就用手拍打頭部,手指敲他的後腦勺,簡直把她的孩子當成了出氣筒。
家長陳小姐怒批,「打下去之後小孩子就爆哭,我說這很明顯,從監視器底下就已經很明顯,妳今天是情緒在做事情,在對待這個小孩子。」
另一名翁姓保育員則帶著紙棍,把孩子抱進廁所近5分鐘,事後卻辯稱,帶去廁所是要讓孩子冷靜,紙棍是拿來拍打自己肩膀按摩。
陳小姐調出自家監視器,說去年6月9日,王姓保育員和經營托嬰中心的母親,兩個人到她店裡來下跪道歉,到事後在檢方面前,卻又否認虐打小孩。
陳小姐不滿,主管機關教育局和社會局,事後都沒有處分這兩位保育員,但這個托嬰中心也因為這個事件不再經營。
但檢方重新檢視監視器,認為孩子小腿的傷痕與紙棍吻合,起訴2名保育員。並且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規定,請法官加重1/2刑度。
(民視新聞/李坤錫、余壽生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