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抽選1.1萬備選國民法官
記徐義雄∕台中報導
國民法官法去年正式上路,凡年滿二十三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的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台中市政府民政局在二百廿六萬名符合資格市民,以電腦隨機抽選出一萬一千二百五十名備選國民法官。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初選中籤率約千分之五,抽選出的初選名冊利用電子資料傳輸(安全加密)方式提供台中地院運用。
民政局說明,抽選程序局長吳世瑋主持,指定人員操作內政部統一開發系統,隨機抽選一萬一千二百五十人,台中地方法院庭長劉柏駿、台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張聖傳以及社團法人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紹貴共同見證,作成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
台中市政府配合台中地方法院,造具一一四年備選國民法官的初選名冊,截至篩選基準日(今年九月二日),台中市設籍人口數計二百八十五萬四千二百五十六人,篩選符合年滿二十三歲且連續居住四個月以上,具備積極資格者計二百二十六萬七千二百九十一人,依台中地方法院估算一一四年度所需備選國民法官人數,「隨機抽選」一萬一千二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