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童騎單車過馬路遭撞亡 2駕駛稱突衝出、家長盼釐清
腳踏車被撞到扭曲變形,警方在現場採證,2名駕駛人提起意外發生當時都表示看到男童正要過馬路,但已經來不及反應。
騎機車的湯姓騎士表示,「他就是從人行道衝出來,他一定是沒在看,所以我們兩人才都來不及。」
開車的傅姓駕駛則表示,「我先看他們兩個(男童和機車)撞在一起,我只知道他們撞在一起的時候,小朋友飛到(馬路)中間來,我就來不及反應,(記者詢問飛到內線道嗎)對。」
意外發生在3日下午3時多,國小5年級的黃姓男童騎腳踏車從台中市北屯區、敦化路二段的行穿線要過路口,但行駛在敦化路上的機車疑因煞車不及撞上,後方的休旅車又將男童輾過,緊急送醫還是傷重不治,男童父親質疑肇事車輛的速度可能過快。
男童父親表示,「他的車是不是開很快?因為警方放行車紀錄器給我看是慢慢放給我看,速度看不出來。」
台中市五分局交通分隊長邱俊皓說明,「整個路口行徑中,閃光黃燈路權是比閃光紅燈還要大。另外還有一個是自行車它是起步起始的狀態,機車、自小客車它是行進中的狀態,行進中的車輛它的路權是會比較大的。」
警方表示,這個路口屬於T字路口,當時是離峰時段,號誌是閃5紅黃燈。2名肇事駕駛酒測值為0,當時是否有超速還要調查,2人都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
警方也表示,男童已滿6歲,獨自騎車並沒有違反《兒少權法》規定,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則認為該路口有改善空間。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表示,「穿越(路口)的位置剛好在機車待轉區的前面,所以如果待轉區有停滿機車,要穿越的人就不容易被察覺。」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表示,除了透過交通工程改善,在交通倫理上強勢的用路人也要對弱勢用路人多一分注意,以及加強學童的道路觀念,才能降低意外發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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