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與鄰居糾紛謊報失火 消防局開罰1萬元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9日電)台中市朱姓男子與鄰居有糾紛,今年2月間謊報鄰居家發生火警,消防局派遣消防人車到場才發現無異狀,經調查後,依消防法開罰朱男新台幣1萬元,並呼籲民眾勿濫用報案電話。

台中市消防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消防局於今年2月4日接獲西區朱姓男子報案稱,家中社區1樓發生大火,燃燒大量紙箱及雜物,請求儘速派消防車前往搶救,消防局立即派遣7輛消防車及1輛救護車前往現場,到場後卻未發現任何起火情形。

消防局指出,經調閱監視影像及通話紀錄,確認為謊報119案件,相關行為已違反消防法第18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將裁罰男子1萬元,以示警惕。

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趙育德告訴中央社記者,經調查朱男近3年有撥打119電話20多次的紀錄,時常撥打報案電話騷擾,他今年2月間因與鄰居有糾紛,心生不滿而撥打電話謊報鄰居住家發生火警,經確認為謊報電話屬實依法開罰。

消防局長孫福佑表示,台中市119話務量平均每年超過17萬件,其中每月有近百件是酒醉或惡意騷擾電話,這些不當行為嚴重影響消防人員的救援工作。

他說,119專線是救急救難的生命線,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分秒必爭,遇有民眾亂打119時,可能導致119報案緊急電話遭到佔線。希望市民珍惜消防資源,請不要以身試法,讓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能及時獲得救援服務。(編輯:黃世雅)113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