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佃西重劃案涉索賄1300萬 前台南議長郭信良一審判13年
台南地院刑一庭庭長莊政達表示,「郭信良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第2點,高進見係與有公務員身分之郭信良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以及《犯刑法》第29條第168條之教唆偽證罪。」
無黨籍台南市議員郭信良強調,「信良絕對是清白的,這個事情絕對跟我本人沒有任何關係,我本人從沒有用我職務去收取任何一毛錢,相關證據我也都提供給法院,而且還有證明我沒有在場的證明。」
台南市前議長、現任台南市議員郭信良與佃西里長高進見,涉嫌向自辦市地重劃業者索賄1300萬元,台南地檢署去年9月5日起訴2人。
歷經台南地院審理1年多,1日一審判決,郭信良涉犯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8年;高進見則涉犯2罪共判刑9年6月,褫奪公權4年。
對此郭信良表示絕對會上訴,捍衛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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