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光電弊案偵結 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等15人遭起訴

對於檢方起訴,力暘發出聲明表示遺憾,強調絕無地方政府護航、便宜行事損害居民權益,等收到起訴書後將研議法律作為,再對社會大眾說明。
台南檢警偵辦光電弊案,26日偵查終結,包括台南前經發局長陳凱凌、力暘能源公司負責人古盛煇等15人提起公訴。

  • 台南力暘集團光電弊案偵結 檢方起訴能源局、業者等15人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回應,「陳姓被告雖最終坦認犯行,惟其身為經發局局長,竟配合不肖光電業者關說,更施壓所屬同仁,致同仁無從依法公正執行職務,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據檢調了解,曾任行政院顧問的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為使集團旗下設立的5家能源公司,以面積未達2公頃之非都市土地,也就是俗稱小二甲,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與時任經濟部能源局太陽光電組林姓組長、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共謀解套方案,規避審查程序及減省申請開發計畫所需支出費用,再用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向市府經發局抽換原申請文件,順利取得興辦事業計畫同意函。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周嘉韋表示,「其實對國家來說是很棒的綠能政策,可是在台南一直被污化為黑金,也因為有這樣的公務員、這樣的廠商才會造成這樣的罵名,尊重司法的所做的決定。」

基進黨台南市議員李宗霖指出,「我們希望可以由這次的徹查,甚至是未來有更多人,我們都希望徹查到底,還給台南一個清白及光榮感。」

檢調估計,陳凱凌等人藉此圖利,不法利益高達91億2601萬8763元,至於當時以證人身分被傳喚台南市長黃偉哲,檢方則表示,力暘集團拜會討論光電審查改採聯合審查制度等議題,檢察官依目前所調查之人證、物證,尚無積極證據足認台南市長黃偉哲有涉案。

更多公視新聞網報導
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 一審判8年、褫奪公權5年
台南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及性招待 遭起訴續押3個月
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 檢方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