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哥大挨罰開槓提要求 NCC:匪夷所思、不再調解

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後,未依NCC附款要求在6月30日前繳回超額頻寬,遭NCC三度開罰,累計罰鍰達新台幣960萬元。不料雙方行政訴訟正進入調解階段時,台哥大卻在20日提出公益回饋方案,呼籲NCC儘速「9擇1」。對此,NCC今天(21日)回應表示「匪夷所思」,強調後續將按法律程序進行。

NCC去年初有條件同意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時,就以附款要求台哥大須於今年6月30日前繳回超額頻寬並改正網路設置計畫,不過由於台哥大迄今仍未全數完成,遭NCC三度開罰,累計罰鍰已達新台幣960萬元。

不料雙方行政訴訟在日前進入調解階段時,台哥大卻在20日提出9項公益回饋方案,呼籲NCC儘速「9擇1」;同時提出3項要求,包括一、展延超額頻寬處理期限至9月15日;二、9月15日前,對台哥大不再為不利處分,且廢止已為之不利處分,包括怠金、罰鍰等;三、陳報法院,要求NCC四位委員於8月29日親自參加調解程序。

對此,NCC代理發言人黃文哲主秘21日回應表示「匪夷所思」!委員會也決議不再調解,將循法律程序走下去。黃文哲說:『(原音)對台哥大怎麼會用這麼強硬的方式要我們「9擇1」,但是提3項要求,而且要儘速!我真的不太相信這是一家這麼大的上市公司可以出具的這種請求!這實在是、我自己是覺得匪夷所思啦!那委員會的反應就是:我們應該會到法院去表達「我們沒有要調解的意願」。但是這件事情對它商譽其實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啦!一家這麼大的上市公司被主管機關一而再、再而三地處罰;然後跟主管機關提出這種要主管機關儘速9擇1的要求,然後呢提出要主管機關不要再罰它這種很違反法律邏輯、一般常識的請求。』

黃文哲也說明,台哥大技術上原本即可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基地台整併,但延宕到上上週還有1千多台發射超額頻段、截至上周也還有400多台,而且大多在北部地區,表面上是為了顧及消費者權益,卻不斷採取技術性拖延,既不辦理繳回,也不依網路建置計畫來佈建,呼籲台哥大儘速完成附款要求,以免自毀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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