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委任律師涉22億詐騙案!藍委提案修法「重懲無良律師」 涉詐一審有罪就除名

[FTNN新聞網]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前建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王晨桓,因涉及22億元「ACE王牌交易所」詐騙案等案遭起訴,台北地院裁定交保;然而《鋒燦傳媒》揭露,台大法務處多次找王晨桓幫校方打官司,台大電機工程學系特聘教授吳瑞北等人更認為,台大找來詐團軍師幫忙打官司,丟盡最高學府的顏面。事實上,為防止涉詐律師繼續執業,多位藍營立委已於5月共同連署提出修法以廢止涉詐律師的「執業資格」,避免更多受害者出現、進一步打擊詐欺犯罪。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等人提案修法,重懲此類知法犯法心存僥倖無良律師,維護律師倫理與職業形象。(資料照/記者盧逸峰攝)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等人提案修法,重懲此類知法犯法心存僥倖無良律師,維護律師倫理與職業形象。(資料照/記者盧逸峰攝)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廷瑋、廖偉翔領銜提案修法,針對律師法第七條修法,修正條文加入「涉嫌犯洗錢防制法或參與組織犯罪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發起、指揮、操縱犯罪組織或參與犯罪之情形時,經一審判決有罪,應付各地方律師公會做成除名處分,法務部亦不得發給律師證書。」

提案指出,有鑑於律師涉詐案件日益嚴重,相關案件層出不窮,涉嫌洗錢防制法或組織犯罪條例等為最大宗,重創律師職業形象,然而現行法令下,往往僅採取緩起訴或易科罰金,因相關規定不足,不影響涉案律師未來繼續執業,讓涉案律師無後顧之憂涉案。

提案亦指出,明知詐欺集團,所為之詐欺犯行侵害民眾之財產權益甚鉅,仍與之勾結或扮演軍師角色或協助洗錢洩密,維繫詐欺集團存續,爰擬具「律師法第七條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重懲此類知法犯法心存僥倖無良律師,維護律師倫理與職業形象,恢復司法應有之公平與正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直指,國內律師涉詐案件日益嚴重,一年內高達20多位律師,相關案件更是層出不窮。ACE交易所虛擬幣詐騙案,律師擔任其軍師,嘉義市某基金會女董事遭詐騙上千萬元,也被檢警查出游姓律師涉有重嫌,更有相關詐欺案件,將近十六位律師參與組織配合,協助詐團回報相關資訊給所屬詐欺集團上游成員,主謀律師還涉嫌勾結法官、檢察官,主謀惡行重大更被檢調建議從重量刑。

台大則對此說明,自法務處成立後,僅與建業法律事務所王律師合作3件訴訟案,均是借重其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專業;而在王晨桓個人詐欺案件爆發前,1案已結束,另外2案隨即解除委任,目前台大與王姓律師無任何委任關係,也未改聘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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