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評會決議「陳明通不予解聘」 王鴻薇怒轟政治干擾學術

(16:27更新|台大說明不解聘理由)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因涉及學論案,被立委王鴻薇檢舉違反學術倫理,台大在5月26日召開教評會審查,會後未公布結果,僅稱會直接函覆檢舉人,王鴻薇今(14)日公布結果,台大教評會決議不解聘陳明通,校方解釋,雖然認定陳明通有指導不周等違失行為,但情節未達應予解聘的程度,所以做出不予解聘的決議。

批陳明通指導抄襲還能風光退休 王鴻薇諷:阿通師的畢業禮物

王鴻薇在臉書發出台大函覆內容,針對陳明通案調查結果及處理情形,台大指出,經社科院調查小组調查結果認有違失,國發所教評會的決議內容並未提及解聘、社科院教評會充分討論後,投票決議不予解聘。

台大表示,之後再經校教評會決議,同意社科院調查報告書所認定,陳明通的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行為,但因情節尚未達教師法規定應予解聘的程度,因此維持社科院教評會不予解聘的決議。

對於台大教評會決議結果,王鴻薇不滿表示,身為檢舉人的她一直到今天才收到結果,台大對於陳明通的違反學倫顯然是力挺到底。

王鴻薇批評,即便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抄襲已認定,即便至今陳明通還是堅持林智堅抄襲是冤案,即使台大認定陳明通有違失,但是畏於陳明通的特殊身份仍然不解聘,「就是要將這份退休金,當作阿通師的畢業禮物」。

對於台大做出的決議,王鴻薇深表遺憾, 她也砲轟,台大容忍陳明通違反學術倫理, 濫用職權拿學數術作政治服務, 也對國家高等教育未來感到憂心,陳明通成為最壞的示範,指導市長、行政院副院長論文抄襲,「民進黨、台大都為其粉飾太平,還可以風光退休,政治干擾學術再添一筆」。

台大:陳明通指導不周 但未達解聘程度

台大校方說明,前國發所陳明通教授指導的學生接連爆發論文抄襲,經學校調查屬實,並撤銷2位學生的學位,另外,去年7月21日至8月11日間,台大接獲4位民眾具名檢舉,擔任論文指導老師的陳明通教授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台大依規定成立小組,啟動調查及檢討該論文指導教授的行政責任,依教師法,離職教師除有教師法第28條、第14條第1項及第15條第1項各款情事而得以解聘外,並無其他懲處規定。後來經三級教評會的審議,認定陳明通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行為,但情節尚未達應予解聘的程度,故做出不予解聘的決議。

台大強調,雖然不能阻遏已經發生的事實,但深刻檢討,引以為戒,努力防範各教學單位再有類似情事發生。台大已在6月2日的教務會議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等配套法規 ,內容包含開設學倫課程、各系所的自律共識及資訊公開,以及對於多次發生違反學倫的系所,校方將組成訪視委員會進行訪視等措施,盼藉由多管齊下營造良善學倫環境。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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