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推專案處理香港移民 民團籲修難民法
(德國之聲中文網)台灣總統蔡英文在周三(27日)的記者會上稱,將提供香港人必要的協助,讓港人赴台居留工作,「無論將來我們對這個條例有什麼調整,我們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就是我們照顧香港人民的心和決心是不變的」。
蔡英文對於香港的自治及自由被壓縮表達嚴正關心,並指香港的民主自由對於區域和平穩定非常重要。她也表示已經與行政院達成共識,交由陸委會對港人的安置、居留、就業進行完整規劃,也希望陸委會在最短時間能夠向社會大眾說明其規劃。
港人申請入台暴增
據台灣內政部移民署統計,去年到台灣居留港人達5858人,較2018年增加4成以上。台灣總統蔡英文預料,這個趨勢會延續下去。
港人若要申請投資移民台灣,須填寫「港澳居民規劃以投資事由在台居留或定居之投資計畫表」,經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批後,才會取得資格。
在今年3月以前,申請人只要在台灣投資600萬台幣以上開設或入股公司,並連續居住滿1年、期間不離境超過30日就可入籍台灣,其公司沒有規定要開設實體店或聘請台灣本地人。
門檻提高 港人「兩面受敵」
但台灣當局在2020年3月初調高門檻:雖然投資金額同樣為600萬台幣,但申請人需開設實體店,投資或營運公司由1年加到至少3年,而且每年至少聘請2名台灣員工。申請人如在第一年離境天數不超過30天可申請台灣護照,但投資公司若無法符合營運3年的條件,當局有權沒收批出護照。
港版國安法消息一出,把去年反送中以來的移民潮推上高峰。專門協助港人移民台灣的寶島移民顧問負責人張湘玲對德國之聲表示,她的公司收到4倍查詢,一個周末已經有200多人詢問,很多人價錢也不問就說要簽約,但直言公司根本消化不下一下子暴增的案子。
而受移民門檻提高影響,港人申請更加困難。張湘玲透露,台灣當局3月更改要求後,其公司送到投審會的計劃書獲准率一下子大跌7成,她質疑當局利用行政措施拖慢審批程序,以控制赴台人數,「以前我們天天收到投審函,現在一個禮拜有一兩封就已經很開心,要恭喜客人了」。她又形容現在香港人是兩面受敵,「北京的壓力來勢洶洶,台灣又收緊政策,我所有客人都心焦如焚」。
個案:10月申請至今未獲批
從事文化產業、現年45歲的Cecilia,去年10月初反送中期間申請投資移民,11月已赴台完成身體檢查、開立公司等各項程序,但至今過了大半年仍未能取得資格。她對德國之聲表示,比起2年前移民台灣的香港朋友,自己被要求提交許多額外文件,包括學歷、工作證明、商業登記、交易收據等,因要不斷補交文件,後來又說投資計劃書獲批機會不大,Cecilia只好更改計劃書,經歷多番折騰。
她和丈夫育有4歲半的兒子,她形容一家人的心情「半天吊」(懸在半空),後面的計劃也被打亂。「其實我們連房子也看了,已經決定好住哪個區,本來打算暑假去,讓兒子入讀幼稚園,盡早適應台灣的語言和文化,但現在一切不能確定下來。」
她表示,理性上理解台灣政府收緊移民政策,指將心比己,自己作為香港人也討厭大陸新移民掠奪本地資源,但感性上卻又很擔心前路,尤其香港局勢越來越差:「如果台灣過於嚴格、有點堵截的心態,就會對我們很不利。」
移民顧問張湘玲說,隨著申請人數暴增,赴台競爭越來越激烈,台灣當局也「越來越挑」,對學歷、工作經驗等要求更高。她說幾年前移民台灣的香港人大多數是來退休,背景相對平庸,但這一年來申請者學歷越來越高。「有學士已經是基本,很多人有碩士、甚至博士學歷,不少是專業人士或曾在跨國大企業工作,我經常看到客人的背景會覺得很唏噓:香港正在流失大量人才。」
民團:應修「難民法」
按照台灣法律,港人赴台居留的條件相對中國大陸人民寬松許多。前者適用《港澳條例》,除了就學,有特殊成就、滿足投資條件等即可移民台灣。但《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中,大陸人除了經過繁瑣程序的結婚之外,幾乎沒有移民台灣的管道。
蔡英文在記者會上說,現行法律、尤其是《港澳條例》足夠保障港人,但有民間團體並不認同。港邊城青年、台灣公民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等香港與人權團體周三(27日)集體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盡快推動「難民法」,協助庇護香港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議題專員林姝函表示,僅憑《港澳條例》第18條的模糊文字,導致更多庇護工作因缺乏法源而窒礙難行。她說自反送中以來,香港抗爭者面臨政治追訴,被迫離開家園,但台灣仍缺乏庇護的法律制度,有賴民間團體協力才能暫時僥幸解決。
《港澳條例》第18條明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但由於台灣沒有「難民法」,如何應對因政治因素離開香港的港人,配套法律並不完備。
林姝函表示,民間團體近期將向陸委會提交《港澳條例》第18條下位階的法規命令草案,明列申請程序、程序通過效果與救濟途徑,希望民間版本草案可以拋磚引玉。
降低門檻憂成國安漏洞
台灣基於與北京當局之間的主權爭議,盡管希望接收香港移民,卻也擔憂降低門檻會形成國安漏洞。台灣公民陣線發言人江旻諺雖強調支持香港的重要性,但也建議搭配配套措施,他呼籲香港居民、法人、團體等來台投資時,應具有「陸資無重大影響力切結書」。
他也認為,若未來中國政府透過強制手段令香港的相對自主性完全喪失,則行政院應根據《港澳條例》第60條停止部份條例之適用。
作者: 李澄欣, 張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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