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 北市中止警局專案合約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右)涉嫌收受台灣智慧光網的賄賂,替警用監視器網路預算護航,遭收押禁見至今。(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右)涉嫌收受台灣智慧光網的賄賂,替警用監視器網路預算護航,遭收押禁見至今。(本報資料照片)

負責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網路設備的台灣智慧光網公司,傳出涉嫌賄賂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要求替警用監視器網路預算護航,而陳重文也遭羈押禁見至今。對於警用監視器網路專案,台北市長蔣萬安8日指出,已發函啟動終止2017年警察局專案合約的作業程序。

市警局與台智光於2017年額外簽訂專約,網路費率並不合理,北市法務局、資訊局及警察局經多次討論,希望能廢除專約,以較為合理的價格支付網路費用。蔣萬安昨表示,已經發函給台智光,並啟動終止2017年警察局專案合約的作業程序。

蔣萬安指出,市府一直以來的態度就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這次牽涉到司法案件的警察局專案合約,相關局處也特別對網路費率存疑的地方持續釐清,對症下藥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態度。

至於涉嫌收受台智光賄賂,於議會預算審查時護航的陳重文,至今仍遭收押禁見,不過,議會8日開議後,身在看守所的陳重文仍繳交委員會志願表,並以第1志願選擇財政建設委員會,讓其他議員質疑是否有程序問題。

社民黨議員苗博雅質疑,開議沒有到場、無法行使議員職權的議員,是否還能自行挑選委員會?民進黨議員林亮君也怒批,台智光與市府所簽的母約,相關資料都在隸屬財建委員會的資訊局裡,陳重文連在看守所都不懂得利益迴避,「到底是臉皮太厚,還是完全不把民眾放在眼裡?」

台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解釋說,參加委員會是每1位議員的權益,無論是議會或是議長都沒有權力沒收,只要議員曾經有表達意願,就會尊重並在議會內規下自行選擇,但戴也強調,若是涉及「表決」,如果議員沒來簽到便無法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