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官無極限!指紋不符、通過測謊、不在場證明仍遭判無期 「殺人犯」10年辛酸洗冤路

指紋不符、驗不出DNA、測謊通過、有不在場證明、找不到凶槍、長相也和監視器畫面差十萬八千里──誰敢相信這種「犯人」仍被認定為殺人,還判了無期徒刑?這般離奇遭遇,就發生在今(2017)年4月重啟再審的林金貴身上。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 講出救援林金貴3年的故事

「不會有人每天出門擔心自己被冤,但冤獄每天就是這樣發生,突然被警察逮捕,突然被檢察官問話,突然就變成死刑犯了……」冤獄形成相當簡單,洗刷冤屈卻相當困難,日前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赴清大演說,便分享了長達3年救援林金貴的艱苦歷程。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右)赴清大演說,便分享了長達3年救援林金貴的艱苦歷程。(取自羅士翔臉書)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右)赴清大演說,便分享了長達3年救援林金貴的艱苦歷程。(取自羅士翔臉書)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右)赴清大演說,便分享了長達3年救援林金貴的艱苦歷程。(取自羅士翔臉書)

羅士翔表示,目前林金貴雖然暫時重獲自由,卻也還未真正無罪,再審僅僅是開啟冤獄平反的「大門」;光是要準備新事證來撬開這扇門,讓國家承認司法有疏失、讓冤案看見一點點平反的希望,便是一場漫長而艱辛的惡戰。判決書疑點重重仍判有罪:為什麼要開這一槍,法官說「不知道」

2007年5月9日晚間9點35分,高雄鳳山一名計程車司機在車上遭人槍殺,隨後車輛失速撞上民宅、犯人下車徒步逃走。因路邊監視器影像相當模糊,警方便據目擊證人描述重繪出一張犯人「長髮及肩」的畫像,並從被害人通聯記錄找到一名林姓按摩女進行指認。

一句「長得很像」 林金貴被判無期刑

林姓按摩女看過畫像後,向警方表示「長得很像」熟客林金貴,這時林金貴便大難臨頭了。曾經犯過竊盜罪的林金貴,才服刑期滿出獄2個月又被警方逮捕,並遭檢方起訴。

案發當日晚間10點40分,林金貴從台南佳里撥了通電話,車程離高雄鳳山要1個半小時,若有犯案的話根本趕不到、可謂不在場證明,林金貴也矢口否認犯案並通過測謊;現場驗不到DNA、指紋不符,林金貴的長相也是瘦削臉凹,跟蓄著及肩長髮、身型壯碩的嫌犯完全不一樣──儘管林金貴涉案證據如此薄弱,2010年依舊高分院依然以無期徒刑定讞。

羅士翔表示,翻開林金貴當年判決書,上頭滿滿問號,法官連犯案動機都不清楚:「到底為什麼要開這一槍,法官說『不知道』,如果是這樣,林金貴是最早的無差別殺人喔!有這麼可怕嗎?」這種案子被判有罪已經相當離奇,冤獄平反協會於2014年開始救援林金貴之後,更是受足了法官的氣。

查Google地圖測開車時間 法官卻以一題國中數學題駁回

羅士翔表示,早在林金貴被定罪前,法官其實就有針對10點40分通聯記錄的不在場證明進行調查。當時法官請辦案員警王超民試開高雄鳳山到台南佳里這段路,警察表示50分鐘可以到,林金貴是有可能趕上的。

林金貴(左二)重獲自由後,在姊姊林玉芳及律師羅秉成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林金貴(左二)重獲自由後,在姊姊林玉芳及律師羅秉成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林金貴(左二)重獲自由後,在姊姊林玉芳及律師羅秉成的陪同下舉行記者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然而單憑警察說法還不夠,法官也曾打開Google地圖查看路線,發現要1小時23分鐘,這張圖也出現在林金貴判決書的附卷裡。

「這張圖沒拿給被告、律師、檢察官看,簡單講就是『查爽的』……法官也可能覺得不是林金貴,他才會去查地圖,他有點懷疑,但他還是判了。」羅士翔表示,若林金貴真能在犯案後的10點40分趕到台南佳里,那也要犯案下車後馬上搶到另一台車才行,「但這件事情根本沒被調查。」

之後冤獄平反協會便以Google路線圖去申請再審,未料遭高雄高分院以一道數學題駁回:

「一般道路約30至60公里;高速公路約90至105公里,是計算路途遙遠及證人王超民駕車之平均時速,證人王超民駕車自案發地點抵達「台南市佳里建南街」之時間,約為55分鐘。

一般道路時速約30至60公里,平均時速約為45公里,行駛距離10.3公里,需時13.73分鐘(即10.3/45X60分鐘)。

高速公路時速約90至105公里,平均時速約97.5公里,行駛距離約67.2公里,需時41.35分鐘(即67.2/97.5X60分鐘)。

合計約55分鐘,確可於1小時內抵達。」

「上交流道就開到時速97.5公里?這完全違反真實人類世界會發生的事!」法官以一題國中數學改寫了現實世界,也沒去調查當天是否塞車或其他狀況,這讓羅士翔回想起來仍哭笑不得。

求相館老闆提供新事證、2個月頭髮不可能留長14公分 法官又駁回

林金貴再審第一次遭駁回後,冤獄平反協會仍不氣餒,這時恰好有志工想到:為何不去找證據看看林金貴2007年5月到底長什麼樣子?這時羅士祥才趕緊打電話到高雄大寮一間相館,拜託老闆提供林金貴當年3月5日出獄不久後在那裡拍的證件照。

2007年3月拍下的證件照裡,林金貴臉頰凹陷、理著平頭,跟監視器畫面相差很大,而以頭髮生長速度來看,理應不可能在2個月留到及肩長髮,但為求證據充份,冤獄平反協會仍調出林金貴入獄時的身高圖,進行1月跟3月的髮長對照,甚至請台大皮膚科醫師開立一般人類頭髮生長速度的相關證明。

此外,中研院老師也協助祭出3D影像辨識技術,以林金貴大頭照比對監視器畫面,判斷是否為同一人。備好新證據以後,冤獄平反協會信心滿滿地再次提出再審申請,怎知又被駁回了。

目前林金貴雖然暫時重獲自由,卻也還未真正無罪,再審僅僅是開啟冤獄平反的「大門」。(取自冤獄平反協會網站)
目前林金貴雖然暫時重獲自由,卻也還未真正無罪,再審僅僅是開啟冤獄平反的「大門」。(取自冤獄平反協會網站)

冤獄平反協會仍調出林金貴入獄時的身高圖,進行1月跟3月的髮長對照,甚至請台大皮膚科醫師開立一般人類頭髮生長速度的相關證明。(取自冤獄平反協會網站)

「那時是7月,天氣很熱,我整個冒著冷汗在看這份裁定。」羅士翔表示。據高分院105年度聲再字第44號,法官是這樣駁回新事證的:

證件照存檔時間為3月6日,且照片經過修圖,並不是原始檔,無法證實相館老闆所說「照片是3月5號拍的」;

針對毛髮生長,林金貴被抓去剪頭髮測生長速度了,發現確實很難在2個月內留長到14公分,但法官強調犯罪時間在96年5月9日,這次剪頭髮測試離案發時間已有9年,「其間聲請人之頭髮生長速度是否因年齡、身體狀況之改變而有變化,不得而知」;

針對中研院鑑定,法官也說「實難排除以此種方法所得鑑定結果或有可能產生錯誤之疑慮」……

「當我看到『駁回』二字時,我自己心中在想,我到底有沒有看錯?」這是林金貴從獄中捎來的訊息。

因「看起來就像壞人」淪冤案受害者 經濟弱勢悲歌

羅士翔表示,之後最高法院覺得案情有問題,發回高分院卻又再遭駁回,且內容幾乎是複製貼上,理由一樣、連錯字(相館老闆的姓氏)也一樣。幸好之後最高法院再度發回,要高等法院再看一次案件(106年度抗字第44號),林金貴才終於在2017年4月21日走出台南監獄,暫時重獲自由。

林金貴雖重獲自由,洗冤之路卻只走一半而已,羅士翔強調:「林金貴目前開啟再審,但並不是真的無罪,冤案救援是一關過一關的,現在只是開啟大門開再審……」

目前林金貴雖然暫時重獲自由,卻也還未真正無罪,再審僅僅是開啟冤獄平反的「大門」。(取自冤獄平反協會網站)
目前林金貴雖然暫時重獲自由,卻也還未真正無罪,再審僅僅是開啟冤獄平反的「大門」。(取自冤獄平反協會網站)

目前林金貴雖然暫時重獲自由,卻也還未真正無罪,再審僅僅是開啟冤獄平反的「大門」。(取自冤獄平反協會網站)

「林金貴是非常不討喜的被告,話講不清楚而且有前科,這些經濟弱勢都是冤獄的潛在受害者。」羅士翔這般感嘆,道出冤獄受害者的一大特色:許多冤獄受害者身上都被貼著滿滿標籤,檢警與法官,難免被這些標籤所影響,覺得「看起來就像壞人」,進而干擾到判決公平性。

林金貴、陳龍綺、陳燕飛、還有週四即將宣判的鄭性澤,冤獄其實離大眾一點也不遠,隨時在發生。

抗議希望開釋鄭性澤。(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抗議希望開釋鄭性澤。(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抗議希望開釋鄭性澤。(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大部份喊冤者只有家人朋友相信,多認識一個平冤者,就是讓他們不再那麼孤單。」人權團體始終不放棄打最困難的戰役,無非只是希望無辜者可以洗刷冤屈,好好回歸社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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