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運將判無期徒刑入監9年 再審獲判無罪林金貴淚謝冤獄平反

男子林金貴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後被判無期徒刑入監9年餘,經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起再審獲准,由於一張大頭照的新事證,在去年(106年)4月獲釋,全案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無罪。林金貴聆判後淚眼答謝大家幫忙;檢方則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林金貴聆判後喜極而泣並與親友在庭外慶祝勝訴。(中央社)
林金貴聆判後喜極而泣並與親友在庭外慶祝勝訴。(中央社)

林金貴被控於96年5月9日在高雄鳳山區持槍射殺王姓計程車司機,2010年間被判無期徒刑定讞並入獄服刑,林金貴一路喊冤,家屬也求助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協會為林金貴聲請再審一度被駁回。

高雄鳳山王姓計程車司機96年5月9日晚上遭人槍殺,林金貴隨後被捕依殺人等罪嫌移送法辦,案經最高法院99年9月判處無期徒刑確定。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103年成立救援團隊兩次提起再審,106年4月18日,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再審開啟並停止刑罰執行,林金貴關押9年餘,於去年4月21日步出台南監獄、重獲自由。

否認涉及高雄王姓計程車司機殺人案,且通過測謊,仍被判無期徒刑的林金貴能冤獄平反,最大功臣是姐姐林玉芳翻出一張林金貴的半身照,成為判決逆轉的新證據。

林金貴入監9年之中,林玉芳始終深信弟弟是無辜的,不離不棄,四處喊冤,爭取平反;開啟重審新關鍵證據的一張「林金貴半身照」,正是林玉芳2015年翻箱倒櫃找出來的,也成為林金貴獲釋的契機。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救援團隊說,自2014年正式立案救援,組義務律師團,以林金貴案發前才剛剪髮,與凶嫌長髮及肩影像不符,提出「林金貴半身照」、「髮長意見」、「影像分析」等相關新事證,歷經 3 次再審駁回,1 次非常上訴不受理,林金貴終於走出冤獄,重獲自由。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林金貴於2007年3月在影像館拍攝的半身照片及同年1月25日向大寮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國民身分證所附照片、毛髮生長監測報告及3D鑑定報告都未經原審採證,屬新證據。新證據顯示林金貴2007年1月、3月間的髮長僅止於耳上,與案發時監視錄影器拍到的凶嫌髮長不符,由於該影像模糊不清,加上兩名證人前後供詞不一,難以對林金貴定罪。高雄高分檢則指出,將待收到本案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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