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MeToo浪潮滿周年 民團籲司法公平對待被害者

在社群平台PO出不起訴書,民進黨的1名前黨工去(2023)年5月底爆出被1名導演性騷,後續引發台灣#MeToo運動,但他本人之後卻被導演提告妨害名譽,直到收到北檢的不起訴書才終於安心。

台灣婦全會理事長彭渰雯提及,「站出來之後,被告的時候,其實他是非常無助的,那這樣的資源以及他需要的心理諮商活動,都還是要花很多錢。我們未來也應該要朝制度面的方式去漸進改變,唯有讓受害者可以沒有後顧之憂、願意站出來,我想才能夠杜絕未來有更多受害者的出現。」

因為揭露性騷事件而被提告,是不少#MeToo事件控訴者的擔憂,因此在去年全台爆發大規模的#MeToo運動之後,在加速性平三法修正同時,婦女團體也提供諮詢及法律等協助,並舉行相關論壇。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長吳惠玲指出,「慢慢去觀察到,有很多判決,包括很多的調查報告,也開始注意到被害人的艱難苦境,就可以慢慢地用比較寬一點的證據法則,而不是用所謂的刑事責任的無罪推定原則。建議培訓我們的相關人員的時候、相關調查人員的時候,都能夠注入這樣的精神。」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說道,「沒有犯罪紀錄之後,他就沒有辦法適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30條,要強制治療;如果真的有發生強制觸摸罪的狀況的話,也許你可以堅持要提告,請檢察官或法官,他可以要求對方去接受強制治療或一些教育輔導。」

勵馨也說明,從去年爆發#MeToo運動後,到年底的服務比過去增加2到3倍,包含法律、心理諮商等需求,希望社會大眾能給予正向支持,同時也呼籲相關部門改善在司法實務、企業管理等層面,對於受害者的不公平對待,接住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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