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CRC聯盟:國內近5成小六生有霸凌經驗! 「6大訴求」守護兒童身心健康
【健康醫療網/記者張慈恩報導】「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由國內14個民間團體共同組成(Taiwan NGOs for CRC),從2012年成立,致力於推動台灣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直至《兒童權利公約》於2014年11月20日的國際兒童人權日正式施行。
國內調查:36.4%學童曾遭霸凌、高達46.1%有霸凌經驗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工作重點轉向關注《兒童權利公約》於我國推動落實的情形。《兒童權利公約》的四大原則第一項就是「禁止歧視」。根據2022-2023年針對19縣市小六學童共3,793筆自陳問卷,發現36.4%的學童曾遭受霸凌,46.1%的學童有霸凌經驗。霸凌型態多元且複雜,包含:關係霸凌、言語霸凌、肢體霸凌和網路霸凌。
雖有65.7%的兒童表示會安慰被欺負的朋友,亦有56.7%的兒童表示會將被欺負的情況告訴老師,但有高達18%的兒童表示「看到有人被欺負也當作沒看見」、「有人被欺負的情況下,什麼也沒做」,更有9.1%的兒童選擇加入霸凌的行列。
霸凌他人可能來自受暴經驗 易可能成為加害者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表示,校園霸凌對兒童的心情、內心問題、行為問題和自殺意念皆帶來負面的影響,且在「遭受霸凌且霸凌他人」的組別中,情況最為嚴峻。霸凌他人的行為可能來自於受暴經驗,霸凌的受害者也有可能成為加害者,應深入了解兒童的創傷經驗,積極和兒童開啟反歧視、反霸凌的對話,才能有效地預防校園霸凌事件、降低霸凌對兒童身心健康所造成的傷害。
六大訴求降低霸凌風險 兩成兒童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台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提出下列六大訴求:
尊重多元特質
身心障礙學生的特質與需求十分多元,除了讓身心障礙學生了解自身權利外,也須同時兼顧提升班級同學及老師認識多元特質的身心障礙學生,才能用適當的相處方法與教學策略來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的多元需求,以利真正創造一個友善包容的課室/校園環境。
落實輔導先行
輔導先行的核心目的是關注每一位霸凌事件中之兒少的心理健康;過去校園霸凌處理太著重調查,把校園變成法院,113年4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新法修法,融入創傷知情的概念,納入輔導先行的思維,但新的制度(例如調和)是否落實輔導精神,值得持續關注。
校園霸凌事件往往會在班級、社團等環境中引發恐懼、對立和權力不平衡的氛圍,而無論是加害者、受害者或旁觀者,事件後仍需在校園中共同生活,因此落實輔導先行才能真正有助於改善這樣的敵意環境,使兒少學習如何勇敢正向地回應衝突事件,進而營造健康友善的校園。
加強師資培育
教師為教育中影響學生的重要角色,假若教師能以身作則為學生典範及榜樣,就能進而渲染學生,共同營造出友善校園的氛圍。
減少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對於兒童的心情、內心問題、行為問題及自殺意念皆帶來負面的影響,且在「遭受霸凌且霸凌他人」的組別中,情況最為嚴峻。
創傷知情
兩成的兒童既是霸凌的受害者也是加害者,霸凌行為可能來自過去受到歧視或被霸凌的經驗,應了解兒童的創傷經驗,積極和兒童開啟反歧視 反霸凌的對話,避免霸凌事件的惡性循環。
培力心理韌性
不論遭受霸凌或是霸凌者,當孩子缺乏知覺自我的內在需求,也未獲得大人的引導和支持時,霸凌者可能會透過攻擊行為宣洩壓力,受霸凌者則因為害怕向外訴說的後果或是缺乏向外求救的管道,而委屈忍耐。大人與教師應當從小培養孩子健康的心理韌性,建立與孩子的信任關係,教導孩子認識自我、情緒和人際互動,鼓勵孩子勇敢發聲,練習面對生活的困境和挫折,大人會成為孩子的安全好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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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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