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鋼要馬堅勇3日內撤資陸「競爭對手」 光洋科嗆:張飛打岳飛

【民眾網編輯劉家瑜/綜合報導】

光洋科(1785)2021年初透過子公司投資光微半導體,成為光洋科股權之爭新攻防要點。股東台鋼董事長王炯棻2日召開記者會,要求馬堅勇於三日內承諾撤資寧波光微半導體,否則將依法追究。對此,光洋科也出面喊話,請台鋼集團懸崖勒馬,及時回頭,切莫再耗費社會資源與媒體寶貴時間

台鋼委任律師陳緒承表示,光微半導體11月於寧波共青團主辦的「寧波青年創新創業板」上掛牌,凡於該平台掛牌,必須由共青團團委、青聯、青企協審核推薦並簽章,馬堅勇以光洋科公司子公司投資共青團扶植的企業,於共青團主辦的交易平台掛牌,登記「掛牌項目亮點」,擺明是要「打破(中國)國內超高純電子專用材料製備、加工技術等被國外(美、日)寡頭壟斷的格局。」

台鋼委任律師賴中強也反駁馬堅勇聲稱「入股光微半導體是為穩固上游高級銅材料第二貨源」的說法。賴中強表示,光微半導體目前生產的超純濺射靶材透過光洋科,進入台積電3nm供應鏈。但其客戶有中芯、華力等行業龍頭企業,顯示光微半導體並非只是光洋科的原料供應商,而是要替光洋科「代工」,光微半導體亦將投入3奈米超純濺射靶材產業,成為光洋科的競爭對手,光洋科投資光微半導體,似有違背光洋科公司利益之嫌。

賴中強強調,中國濺射靶材龍頭大廠江豐電子至今僅具備匹配7奈米及5奈米技術節點的能力,其他中國廠商並無3奈米製程的技術能力;光洋科花了11年的長期努力,才切入台積電3奈米供應鏈,如今卻要將此成果輕易奉送給成立不滿一年的光微半導體,此舉不僅為公司扶植競爭對手,在美中貿易戰全球供應鏈重組之際,更可能因而傷害客戶及品牌廠對光洋科的信任。

光洋科公司派則表示,賴中強將證交法共同取得的概念用在企併法,復引用公司法第194條要求馬堅勇撤資,「實為張飛打岳飛」,錯誤引述法條。光洋科強調,任何投資均合法合規,符合公司治理原則,任何人要爭奪經營權,請依法行使,切勿以不正當手段奪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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