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暴虧2千億監院假罵真護航?2監委「公布說帖」稱絕無護航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台電111年度鉅額虧損 2,265 億元主因,函請台電及經濟部檢討改善,遭立委批評全篇「假罵真護航」。兩名監委賴振昌、田秋堇今(31)日發表說帖,澄清兩人絕無護航政府的能源政策。

行政院宣布核三廠一號機在7月27日如期除役。(圖/翻攝維基百科)
行政院宣布核三廠一號機在7月27日如期除役。(圖/翻攝維基百科)

以下是監委賴振昌、田秋堇的聲明全文:

監察委員賴振昌、田秋堇因台電公司111年度鉅額虧損2,265億元、累積虧損達到2,063億元,因而啟動調查、提出調查報告,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第6屆第48次會議討論通過,函請台電及經濟部確實檢討改善。本案調查範圍係台電公司「111」年度決算,而111年度國際燃料價格確因俄烏戰爭大幅上漲,導致台電公司產生鉅額虧損。有關報導提及今(113)年國際油價、天然氣價走緩,其影響為今(113)年度台電經營結果,並非本案調查範圍。

另報導提及台電去(112)年外購電力造成虧損等情,姑且不論該公司112年度損益非本案調查範圍,揆以台電公司111年度再生能源發購電單位成本經本案調查發現雖然高於售電價格,惟電源占比僅8.6%,相較當年度發購電燃料成本大增為6,166億元,是前(110)年2,924億元兩倍以上,再生能源購電總支出計589億元,僅占總支出6%,顯見外購電力並非該公司虧損主因。

監察委員亦於調查報告中,比較111年度各國核能占比與該年度損益狀況,例如法國、韓國等,顯示111年因國際燃料價格大漲致電業虧損,台電公司並非特例。本報告已於監察院網站公告周知,歡迎各界上網詳查。此外,政府能源政策為行政院經濟部之權責,非屬監察院權責,自然非本案調查範圍。監察院依據憲法、監察法行使職權,監察權為事後權,不宜作政策指導。報導稱「監察院背書、假罵真護航」等語,顯有誤解,特此澄清,以正視聽。

更多FTNN新聞網報導
電力結構「8成為火力」導致巨虧2265億元!監察院批經濟部、台電應檢討
一上任就定調!卓榮泰:「非核家園」不會放棄
卓榮泰否認「2030重啟核電」!更正為:「未來的核能」有任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