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法院視訊或實體開庭

COVID-19新冠肺炎全國疫情警戒自今(廿七)日至八月九日調降為第二級,司法院秉防疫優先原則,及維持公務正常運作,自今日起同步調整包括遠距視訊開庭、實體開庭、辦理業務活動之相關防疫指引。

司法院表示,各級法院開庭將依個案情形,選擇遠距視訊開庭或實體開庭。若採實體開庭則需加強防疫,將控管在庭人數,法庭之「審判活動區」需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設置隔板,「旁聽區」採間隔座、梅花座。若在庭人數超過可容納人數上限,應更換至較大法庭,或請超過上限之人員,改以增開一個以上延伸法庭等遠距視訊方式進行。延伸法庭之在庭人數控管、座席安排等之處理,亦依實體開庭原則辦理。

此外,在法院及所屬機關內、外舉辦有院外人員參加之業務或活動,亦依「遠距視訊與實體併行、實體加強防疫」原則辦理。室外一百人以上、室內五十人以上集會活動應暫停,或改採視訊方式辦理;為維持公務正常運作,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應維持至少三分之二到院辦公人力,各機關視實際公務需求,彈性調高到院辦公人力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