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通過五年後回顧婚姻平權路:時代或許轉了彎,但總有人無法忘懷的過去

文:陳鈺欣

同婚專法通過後的「婚家」辯論

羅融,結婚了。

前總統蔡英文的前幕僚羅融結婚的一則軼事,貫穿了作家張惠菁筆下婚姻平權故事〈愛與人權的地鳴〉,也是《時代如何轉了彎:蔡英文與台灣轉型八年》的第一章。

起初是一則小故事,張惠菁信手捻來格外動人,暨凸顯蔡英文總統個人的政治理念高度,也成為一則政治人物與幕僚間的佳話:蔡英文在二○一二年敗選後,曾在幕僚羅融的建議下,開始公開表態支持婚姻平權,亦即同年底伴侶盟的多元成家連署。那之後,婚姻平權議題持續在民間社會力衝突、對立,一三年以基督教會為首的「護家盟」(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發起反同婚連署、走上凱達格蘭大道,此後幾年繼續反同婚。但婚姻平權歷經全民公投、立委遊說,最後通過行政院版本專法,這之中,有許多新聞資料研究分析。

但在這故事中,我看到的刺點,卻是首章末尾,蔡英文總統簽署了羅融與太太的結婚證書,對蔡英文與羅融來說,都是「雙重的開心」,既高興自己成為婚姻平權的推動者,也高興羅融結婚了。

作者在這本書裡只講了八年來的我們,所謂的「八年」,指的當然是民進黨連續執政的時間刻度。她以這小小的刺點,貫穿了整則首章,將被看待為人權與價值之戰的婚姻平權議題,還原到「人」的身上,人權,畢竟還是要根本於「人」,根本於「愛」,也是這樣一個「愛」字暗暗地回應了台灣廣大基督教會。如果我沒有記錯,「彩虹」在基督教義中,正代表著上帝與選民的立約,後被挪用為同性戀的平權色彩與盼望。

「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

時值同婚專法通過五週年,讓我們重新檢視,當時婚家辯論的種種隱憂、陣營,如今安在?

反同教會的婚家論述,依舊是主張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神聖結合;但教會並非鐵板一塊,也有主張同志平權運動與同婚法制化後,進行神學反思的自由派神學研究者。這樣的聲音在台灣主流教會內部儘管微弱,卻應當被婚權運動者所看見,加以對話交流。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南神學院的鄭世璋牧師,便是內部的其中一員,他在閱聽者多為長老教會基督徒的《新使者雜誌》裡這樣寫下:

信仰的對立面不是懷疑,而是穩定性。當我們以界線來確認自己的安全感,維護自己的穩定性時,已經與基督信仰相違背了。

同婚專法通過,婚家辯論暫歇,但在公投聽證會沸沸揚揚之際,支持婚姻平權的陣營,為了回應反同教會的抹黑、混淆視聽,亦拋出許許多多的「界線」,忙著說出很多的「我不是」,來說出自己是好的、更好的。婚姻平權法案推手的尤美女律師一段受訪詞這麼說:

「當年修《民法》跟今天同運一樣,不斷受到抹黑,今天抹黑同志的話語,當時也一樣抹黑女性主義者。女性主義就是性解放、性解放就是開放性、開放性就是性氾濫、性氾濫就是一杯水主義、一杯水主義就是人盡可夫,就是一直畫等號過去啊。今天也一樣啊,同志婚姻就可以多P、多P就可以人獸交、人獸交就可以亂倫,講的內容都一樣。」

現在被歸為毀家廢婚派的丁乃非老師,同時也是「想像不家庭」系列文章的推動者。Fifi在塵埃落盡後,用清晰精確的文字,透過歷史化的研究,指出來婚姻平權論述中的那些被揚棄的「壞的」,是如何在婚姻光譜「婚姻——妾仕——賣淫」中,變成了更底層的。

諺語有「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教育部辭典指一個人為求成功,不計其過程,勝負定天下;丁乃非改寫這句諺語,在〈成者為妻,敗者妾妓:婚姻轉型與女權演化〉中,卻讓我們看到相對於共同抵抗父權,女人也會彼此為難,而且是透過婚姻建制作為中介。

儘管如此,在這些優勝劣敗之外,丁乃非看見她相對陣營的難處,因為播下此因並且從中得利的,正是以基督教為首的護家盟、那些「本來就搞不清楚上述差別的人」,最終迫使尤美女放棄了饒舌難懂的「多元成家」法案。在同文論述中,丁乃非再一次以蔡英文總統二○一九年的競選標語「每個人的愛都是平等的」為文章標題,來詰問現代國家迴避、視而不見,那些婚姻光譜中更弱勢的弱勢。她特別關注、並引用尤美女受訪的文章片段,那是一種「人權排隊」說:

站在今日的關口,尤美女回望婦女新知草創初期,如此評價當時正起步的婦運與等待萌芽的同運:「婦女運動本身,連婦女權益都還很低落的情況下,當然是以婦女的權益為主。人權的發展史上,也是先有白人的人權、再到女人的人權,再到黑人的人權、身障、原住民、兒童一個一個開展,現在同志人權大家比較接受,現在各國也開始承認,聯合國也簽署相關公約,可以說整個人權發展的過程,就是慢慢演進而來的。」

下筆至此,我忽然又被召喚回二○○六年的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圖書館,那個碩士生的我,正在一頁一頁讀著《婦女新知》裝訂期刊,腦袋裡清楚地認知到:「這是新知『家變』」。此刻,一九九○年初「扌歪角度」讀書會成員丁乃非,正在時間與空間的距離外,重新回到歷史中,打破二元對立的「陣營」,跟尤美女董事長繼續討論著。人權輪番等待援助,過去是剛起步的婦運、等待萌芽的同運,排在後面的,還有很多很多…。

如果說,這是關於同性婚姻專法進步立法的退步性,即單偶制婚姻在現代國家對其他性權的排他性。那麼,我們倒不如來思考張愛玲研究專家張小虹所說的,聚焦談「退步立法的進步性」,即同性婚姻的「沒有姻親關係」。

在異性戀宗法父權如此嚴密運作的當代,同性婚姻反而成為異性戀婚姻的照妖鏡,讓他們現形,748施行法的沒有姻親關係所帶來的「破壞性創造」,力道可能不下於90年代婦女新知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把男女平等修進民法。

張小虹捷思快想,指出法務部長邱太三在釋憲言詞辯論時舉了三個例子,在如此自我標榜為英美語言的現代國家台灣,我們依稀記得,言詞辯論透過網路轉播時,群眾嘲笑法務部長的守舊顢頇。但小虹老師卻指出,邱太三提出的三個例子:

祖宗牌位要寫考考、妣妣?

發訃聞的時候,到底該寫媳婦還是女婿?

婚禮的時候,到底應該叫新娘還是新郎?應該叫男方主婚人還是女方主婚人?

這三個例子正涵蓋了親屬結構、異性戀宗法父權裡最重要的三個面向:祭祀、喪葬、婚嫁。如今,因著同性婚姻浮上檯面而鬆動,無法分辨哪個才是本宗正宗,無法分辨內外、主從、尊卑。在這一刻,我看到歷史的大門打開,看見隱身在異性戀父權宗法的性別罔兩。

回到愛丁堡

這些年來常有人問我,為什麼當年沒把博士念完。這個問題不容易回答,我很可能依當時的心情給過幾種不同的答案,有些訪問或介紹會說我是為寫作而棄學術,這解讀其實和我的本意還是有距離的。真要說,我想是因為我意識到自己正過著一種狹窄、片面的生活,我認識的世界是不完全的,而當時的我不知道要如何在學術裡得到解答。我絕不是說學術研究是窄仄的,恐怕是我的方法錯了。

後來我才發現,當初那模模糊糊的、想要變得更完整更全面的渴望,像一道寫在體內的程式,是一直在運算中的。它使我走上了現在的道路,還將繼續質問著我。無論我在哪裡,做著什麼事,當獨自一人的時候,我總是必須回答這個問題。

翻看張惠菁《給冥王星》,台灣轉型,又何止是八年呢?印象最深的,還是發表於二○○六年的〈冬城〉,首句便是破題:「我最近經常想起愛丁堡。」那個愛丁堡,對於張惠菁來說,所指的當然是碩博士時期求學歷史研究的愛丁堡大學。作者說,對於愛丁堡的記憶,最多是在從宿舍到圖書館的這一段路。我並不是沒有讀過求學名篇〈行路難〉,亞熱帶的台灣學子因著全球化傾斜的權力不平等,到文化殖民地歐洲或北美留學,最常遇上的困境是寒冬。但張惠菁筆下的冬城,卻寫在上海世博會即將舉辦,中國經貿開放、正式崛起,對於另一個冬城的聯想。或許是放棄碩士修業的緣故,我喜愛〈冬城〉更勝於〈行路難〉;不僅是因為作者張惠菁在其中展現了更深度的人文反思,也因為這樣的人文反思,更勝過了一個鑿壁取光、懸梁刺股贏得學位的決心,預告了一個更為圓緩的人生未來步伐。

張惠菁的問題,或許同時也依然是台灣許多五年級同學的問題,甚至是已然站上財經、政治、文化各檯面的六年級同學的問題。我想起我也有自己的愛丁堡,昔日台灣大學對面的同志友善餐廳。在這裡性別人權協會的秘書長王蘋,曾經帶著浪達與Gay Chat社團企劃第一屆「校園同志甦醒日」;也是在這裡,我們幾個剛上大學的同志學生們,有了安心的打工去處,以及一個,可以歇息的角落。時代或許轉了彎,但總有人無法忘懷的過去,那些經驗還需要被訴說、被攤開來、被好好審視。也是張惠菁的句子,我們或許總無法忘卻自己的同代人,可能是因為一同經歷了二十幾歲到三十幾歲的過程,彼此的人生成為一種參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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