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邁大步 柯文哲:這是一種態度

司法院大法官今(24)日針對台北市政府和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聲請的同性婚姻釋憲案,公布大法官解釋748號,宣告民法限制同性婚姻違憲。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臉書貼文表示,「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

司法院大法官今(24)日針對台北市政府和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聲請的同性婚姻釋憲案,公布大法官解釋748號,宣告民法限制同性婚姻違憲。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臉書貼文表示,「這是一個歷史性的時刻」。

事件源起於台北市政府鑑於102、103年,有30對同志伴侶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卻遭拒絕,北市民政局認為,法條適用有疑慮,因民法982條僅規定「雙方當事人」應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但法務部與內政部相關函釋卻解釋,結婚當事人須「一男一女」,然而近年來同志登記結婚對數增多,戶政事務所面臨婚姻制度的規範,同志無法登記,造成工作人員執行業務上遭遇困難,因此在104年7月提出釋憲。

而祁家威則在103年登記結婚遭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他同樣認為同性別不能成立法律的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也在104年8月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合併兩案審理,並宣告民法限制同性婚姻,實屬違憲。

柯文哲說,對於同婚一事,台北市政府聲請釋憲,就是一種態度,一種促成社會理性論辯、走向進步價值的態度,「不要怕有衝突,但要有解決衝突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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