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吳崑玉/柯京光集團搞了啥政治文化?
[NOWnews今日新聞] 柯文哲曾誓言要用理性、務實、科學的態度,「發起一場改變臺灣政治文化的社會運動。」恭喜,十年來,他做到了。但他做到的不是「創造」令人耳目一新的政治文化,而是「復古」到黑金時代,把這三、四十年,多少人一起努力拋棄,力圖改變的公家陋習與暗黑手法一一找回,組成了令人生畏的柯P+威京+新光集團,簡稱「柯京光」集團,吃乾抹淨台北市政府的利益,令台灣政治文化,一夕回到解放前。
現年六十的我,一出社會就進了政治圈,見識過地方首長們類似的玩法。後來在社會大力反黑金氛圍下,各種法令制度逐漸建立起來,五十歲以下的人,可能都沒見識過這麼粗魯的手法。而且出事了還死不認錯,曲解法令,掩蓋事實,頌揚歪理,進而聚眾滋事,一哭二鬧,三上悠亞,四維禮義廉,完全不知「恥」為何物?
在黑金時代,依靠派系上位的縣市首長或權勢民代,很多人是吃銅吃鐵,很敢拿也很敢要的。有的縣市長什麼也不懂,財團廠商向他陳情拜託,他就把局處首長叫過來,一頓指示,叫他們把廠商的事辦好,稍有遲疑,就一頓海批洗臉,再不從就把人換掉。厲害的縣市長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把29個局處首長全部換掉,不論其過往成績與風評優劣,他要的就是「自己人」。過半年會再清洗一波,一年後已換了三波人馬,得以完全掌控。縣市長不會自己去盯細節與進度,於是能夠代表他的機要秘書、辦公室主任、或工策會總幹事,就會擁有無上的權力,得以「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首長們不是慈善義工,自然多半是「有料服務」,廠商們感恩戴德,自然踴躍捐輸。
捐輸的方式有許多類型,有的直送辦公室,有的直接送進家裡,夫人代收。有的捐去工策會,因為總幹事是老闆親信兼帳房,有的約好期程,選舉時捐去競選總部或支應選舉所需的人力物力。還有些縣長夫人、議長、或黨團書記長等權勢民代,乾脆明碼標價,銀貨兩訖,童叟無欺,不成退回。甚至連小學人事都不放過,教務長50萬、總務長70萬、校長100萬之類的。總結而論,收銀單位不出四種:首長面交親收、夫人家人代收、白手套間接交收、或拆成小額捐助,送進總部。
若遇上土地開發等較麻煩案件,局處首長要處理外部委員審議,那就需要另一套玩法。首先是點選外部委員時,不能找社會賢達,而要找自己人。如果有委員不聽話,就把他換掉,或不點他的檯,不讓他參與審議(京華城)。較大的標案也一樣,先把最低標(價格標)改成最有利標,特選一批委員來審查提案,暗中講好這次要給誰?再不行,就改規格,最好有特殊規格,改招標內容,改提案流程,改施作條件,甚至「減項發包」再「追加預算」(魚果市場)。要不就「簡單複雜化」,小的併成大的(社宅保全),大的拆成小的(北士科),不同局處的併成一案,或將統包案「子母分離」分散到各局處(台智光),預算小到議員與外界不屑一顧。
講白點,這就是首長帶頭的「圍標」,目的在於排除其他競爭者,幾個人圍起來吃獨食,悶聲發大財。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有你的千條計,我有我的好主意,法律就是要拿來違反的,規則就是要用來突破的,邊界就是要畫來跨越的。有人質疑?打死他、悶死他、餓死他、整死他、罵死他、臭死他、告死他,比幫派更無規矩底線,比太監更敢肆意橫行。就像崇禎罪己詔中寫的:「張官設吏,原為治國安民。而今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易。…勳戚不知厭足,縱貪橫於京畿…。納無賴為爪牙,受奸民之投獻。不肖官吏,畏勢而曲承。積惡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誰能安枕?」
換句話說,柯P沒有創造什麼新標案規則,而是非常復古的,直接承襲了中國官場兩千年累積的搞錢智慧。我曾講過,兩岸不見得一家親,但「兩岸官僚卻早已一家親」,他們繼承的是同一套官僚文化,同一套官場邏輯,完全的心靈相通。當官要怎樣才算有意思呢?「走路走前邊,照相站中間,吃飯坐上位,開口就是一大篇」。既要有名,更要有錢,「滿嘴巴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上面人吃香喝辣,下面人便敲骨吸髓,結成一種組織犯罪,共犯結構。就連辯護方式都在向對岸看齊,不外乎瞎掰胡謅,偷換概念,亂用法令,「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眾口一致,三人成虎,能保住多少算多少?回頭看看這兩個月,是不是覺得柯P一家,頗有古風呢?
在政治學中,政治文化,是人們對於政治事物的一種價值(Value)、一種態度(Attitude)、一種信仰(Believes)、和一種情感(Feelings)。它們賦予政治過程以秩序和意義,並提供支配政治體系行為的基本假設和規則。改變政治文化,其實就是在樹立一組新的價值、態度、信仰、與情感。這是跟著事走的,不是跟著人走的,雖然它們是由一代一代的人所建立、所傳承的。這有點像佛家講的「四依四不依」:「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建立政治文化,重點在於行為模式,尤其是其走向、規則、與邊界,而不是創造一個神人或上師,膜拜他、追隨他,一切官方宣稱與教徒信奉的行為規則,遇到神人本身就不適用。「我是神,所以我不照規則走」,或「因為我能突破規則,所以我是神」,正是鑑別斂財邪教的關鍵要素。
以此觀之,柯P花了十年改變政治文化,最後改成了什麼樣呢?他先將自己塑造成一個神,所有一切好的事都來自於祂的恩典,一切壞的事都與他無關,「很負責任的說,我完全不知情。」「我相信柯P」,建立小草們對祂的信仰基礎。再來是夫人哭訴家破人亡,昌神抖嘴哽咽相信柯P清白,調動小草們的情感。對於案件本身,既不知因由,也無法澄清,更難於向法院與社會據理力爭,只好一味訴求「政治迫害」,拖其他人下水,別人不能買房,不能帳目不清,不得程序有失,58萬賴皮寮打到震天價響,自己買4300萬商辦卻理所當然,這就是他們對行為邊界的雙標態度。而各項弊案與帳目所展現的,正是柯P那種自命為「朕」的帝王心態,「朕沒給的,你不能要。」所以敬老金不發,容積率不放,幹部三個月78萬交際費不准報帳,有本事去找大老闆去陶朱隱園唱歌,邊唱邊放了840。反之,「朕想要的,你給我弄。」不管是否合理合法?辦不出來或不配合的通通換掉。但出了事我通通不知道。這就是他的價值。
講白了,柯P耗費十年所創造的政治文化,就是一種結合了中國傳統帝王思想與官僚貪腐的「帝國文化」。在這個政治文化系統中,階級分明,敵我零和,親信是人,大老闆是人,其他都是可以割的草或韭菜。一如歷代王朝與官僚,雖偶有明君,但本質上仍是一個「榨取系統」,跟鑽油平台一樣,能抽多少算多少,不論大小都要抽,抽乾再換另地抽。因此,他不是認同中國共產黨,而是「羨慕」那種絕對權威下,沒有人敢講他壞話,對群眾絕對控制,甘心情願當韭菜被割,官僚們可以信口開河,為所欲為的「自由」。那才是柯P心底真正的理想國,真正的烏托邦,以所有人的權益為代價,實現自己一家一室徹底的自由,包括財富自由。
他不是亞斯伯格症,他更像是《4%的人沒有良知》那本書所描述的「反社會人格」,沒有良知、沒有責任感、沒有同理心、沒有道德底線,可以犧牲任何人,可以否認所有承諾,可以背棄所有幫助過他的人。但他有足夠的魅力,說服身邊的人幫他做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事,綁架所有與他有利益相關的人去繼續挺他,甚至將原本還規規矩矩的人,注射了狂犬病毒,全部轉變成亂咬的瘋狗。現在不是一場司法大戲或政治鬥爭而已,這是一場涉及價值、態度、信仰、情感的人魔對決,而這場弊案風暴的過程,也將決定台灣未來的政治文化。
●作者:吳崑玉/專欄作家、前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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