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典蓉專欄:一個靠仇恨入人於罪的故事
就象徵意義而言,民主國家政治領導人通常要面對兩種法庭,一種是民意的法庭,另一種則是歷史的法庭,只是,當政治人物涉案,他跟一般人一樣,也要面臨真實的司庭(司法),就如柯文哲目前的處境;當前的台灣值得憂慮的是,民意是扭曲的,司法是不受信任的,論者形容為「黨檢媒複合體」,在這樣的惡劣環境下,柯文哲可以得到公平的審判嗎?
其實,不只柯文哲正在接受審判,台灣的司法也是。
這次檢廉重兵出動追查柯文哲京華城案,查出京華城負責人沈慶京和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間的異常龐大金流,並非全無所獲,然而,當檢廉開始收網朝向柯文哲,卻也讓司法的不公、檢調的濫權一一浮現,例如疲勞審訊、隨意擴大搜索範圍(趁機查民眾黨部)、不必要的上銬羞辱當事人,最引人詬病的是濫權收押、押人取供,這種種濫權行為,在檢調警以往辦案過程中並不少見,只是因為柯文哲眾所矚目,因此更引起重視,藉著柯文哲案來檢視檢調濫權行為,未嘗不是台灣司法改革良機。
台南光電弊案設斷點 柯文哲查無金流也要押
然而,更細微的檢調廉選擇性辦案就不是明顯可見了,總統賴清德曾宣示,肅貪不分政黨,有問題就辦,但所謂不分政黨的偵辦其實輕重有別,例如,台南光電案起訴,這是台南市經發局官員及經濟部官員圖利放水,偽造「小二甲」迴避法規以順利變更太陽光電廠的弊案,但檢調辦案斷點很清楚,起訴只到台南市經發局長、及經濟部事務官,更高層的經濟部長或次長連約談也沒有。
檢方起訴書中指出,力暘集團總裁古盛輝身兼「行政院顧問」曾於2021年2月前往市府拜會台南市長黃偉哲及經發局長陳凱凌,事後陳凱凌在黃偉哲同意下撤換承辦人並修改規則,和京華城案曾換都委會執行祕書相同,台南市府也為了加速力暘光電案流程,特地撤換承辦人;但檢方仍指出,並無事證佐證黃偉哲涉案,僅將他列「證人」。力暘光電弊案罪證確鑿、偽造文書以圖利廠商事實明顯,但該案只有陳凱凌因他案收押,廠商因此案獲利91億也引人側目,但檢方只以圖利罪起訴,並未向上查金流;相對的,京華城案獎勵容積20%是否違法,各方仍有不同見解,但檢方在京華城案是否違法仍不確定而以圖利罪保住戰果後,卻在無明確金流狀況下,說服法官收押柯文哲,換句話說,雖然找不到證據,但是我咬定你就是收賄,要押起來慢慢查,活脫就是現代版的「押人取供」,台灣司法一下倒退到民國前,從現代化的無罪推定原則倒退到前現代的任意羅織罪狀。
持平而言,台南光電弊案的查辦遭批評是設斷點,起訴時間也遭質疑刻意延到總統大選後,但南檢至少出手查了案子,另一種選擇性辦案則是完全放手,例如已經監察院糾正的超思雞蛋案,還有NCC前委員公開指控的媒體大亨介入炒地案,未見檢調拿出查辦柯文哲的魄力偵辦,再次打臉賴總統所說的肅貪不分黨派。
台灣民意法庭扭曲 檢調敢於濫權行事
民進黨政府和檢調機關同樣也要受到民意的檢驗,檢調系統為何敢於如此濫權行事,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台灣的民意法庭是扭曲的,而且扭曲甚久;表面上黨政軍退出媒體,但過去8年來已形成執政黨和媒體的共生圈,選舉時媒體成為宣傳利器,對付政敵時媒體成為發動攻擊的血滴子,民進黨發動罷免韓國瑜或顏寬恒時,綠媒可以連續數周播報真假難辦、幾無事實根據的負面新聞,當時甚至有黑韓產業鏈之說,因為仇恨成為一種產業,既可以挑起對立,又藉此獲取收視率;當然,在這些仇恨產業鏈中,最歷久不衰的莫過於黑柯產業鏈,綠營黑柯已久,從一開始的紅心檳榔(因不滿柯曾主張兩岸一家親)到謠傳他販賣人體器官、到去年總統大選時的「仇女」等不一而足,柯文哲曾形容在2017年世大運後,晚間打開電視台每一家談話性節目都在罵他, 罵久了連他都以為自己是共產黨,正在收押中的柯文哲如果回顧這段歷程,應該會深刻認知到被罵成共產黨不是最慘的,事實上,在政媒不分的惡劣還環境下,媒體竟然成為入人於罪的工具,在媒體上操作的仇恨,可以有真實的後果,這樣的仇恨不只間接導致柯文哲被濫權收押,最後甚至可能因此獲罪。
這一次檢方偵辦京華城案中,最令人痛心的莫過於媒體成為羅織放話的工具。持平而言,檢調放話測風向或是媒體有獨家需求,長期以來偵查不公開其實形同空話,雖有近萬件檢舉案,但甚少有人因此被查更別說被罰,有人形容這是「檢媒共生」的環境使然;然而,京華城案的偵辦過程中洩密給特定媒體其實已到令人髮指的地步,遠超呼檢媒共生這樣的共犯結構;從柯文哲第一次被聲押時媒體爆料的7百萬不明金流,到收押後的週刊封面故事千萬不明金流,以及收押隔日綠媒所謂的讓柯文哲一槍斃命的「小沈1500」,綠媒記者還公開表示這是她經營了7年的檢調給的消息,毫不遮掩的展示檢媒共生關係,北檢10日才以他字案分案偵辦洩密案,沒想到特定媒體9月11日再曝陳佩琪ATM不存款600萬的不明金流,公然將偵察不公開當笑話;這些曝料意圖何在,說穿了就是在為濫權羈押找理由,檢調不再需要靠民進黨幫忙發臉書作懶人包,綠媒就可以幫忙帶風向,更惡質的「檢媒共生」透過這次查辦柯文哲而隱然成形,這絕對是整肅對手的利器,也讓台灣的法治完全淪喪。
媒體釋放的「小沈1500」和陳佩琪ATM存款,都不足以證明柯文哲收受沈慶京賄款,但這些訊息卻已在柯文哲遭收押無法自辯的狀況下,左右民意法庭,柯文哲如果在民意法庭被判死刑,已有心證的司法要羅織柯文哲的罪名也就不是難題了。
台灣的媒體環境如果是正常的,柯文哲還是會受到相當的批判,畢竟,無論是和沈慶京這樣的巨商富賈高歌或是私下會談,都不符合柯文哲自己立下的廉政標準,他如果過不了民意法庭,將來也絕無再追求大位的可能,但在一個法治健全的國家,至少保障他可以享有公平的司法審判權;相反的,這次成形的「黨檢媒複合體」再次驗證台灣媒體及司法幾成近羅織罪名的幫凶,這樣惡劣的政治環境,民主國家少見,這不只攸關柯文哲個人,也攸關所有台灣人的生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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