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嘉遭開除黨籍 判決書內容曝光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經常在政論節目上評論時事,上個月26號被民進黨台北市黨部開除黨籍,而他上東森新聞《關鍵時刻》節目,說道過去是打馬大功臣,事後和馬英九的這起官司,在5號當天最高院判登報道歉確定,但同時間也收到民進黨籍除名信函,讓他無奈大嘆「這是什麼社會」。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被開除民進黨黨籍,這下又收到和馬英九的官司判。(圖/東森新聞)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馬英九團隊們,收頂新十億元的政治獻金,然後被馬英九告,到今天告我判賠180萬,要我去登報道歉等等,在同一天,我收到民進黨的開除黨籍的判決書。」

▼馬英九提出吳子嘉侵害名譽告訴,並求償300萬以及登報道歉。(圖/東森新聞)

民進黨裁決理由書上,違紀人吳子嘉損害本黨名譽案,裁以除名處分,事實內容提到,發表未經證實之言論,並公開批判汙衊已經損害本黨名譽,2014年他是第一個刊出文章,指控馬英九總統競選期間,曾收受頂新集團捐贈的10億元政治獻金,因而包庇頂新魏家使檢方不敢法辦頂新集團,馬英九提出侵害名譽告訴,並求償300萬以及登報道歉,5號最高院判吳子嘉登報道歉確定,但賠償金額,發回高院更審,同一天還收到民進黨黨籍除名信函。

▼民進黨裁決理由書。違紀人吳子嘉損害本黨名譽案,裁以除名處分。(圖/東森新聞)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打了馬,寫一篇文章就被告,被告了律師費花了幾百萬,然後被判賠180萬,還要登報道歉,還要被民進黨開除黨籍,這什麼社會?」

吳子嘉面臨雙重打擊,節目上侃侃而談,曾經的民進黨功臣這下讓他好無奈。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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