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慘了!誣指趙少康拋妻棄子 法院判賠220萬
媒體人周玉蔻過去曾在政論節目和社群網站,指控資深媒體人趙少康拋妻棄子、家暴,遭提告求償千萬元。今天(11日)台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單獨應賠償20萬元,並應移除相關言論,可上訴。周玉蔻則回應「本人將依法提起上訴」。
周玉蔻2022年9月曾在臉書批評趙少康,字裡行間出現「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後來又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中批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讓趙少康非常不滿,因此向周玉蔻、民視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刪除、下架文章與節目。
周玉蔻在庭上表示,她的消息來源是一位中廣前韓姓播音員,還有國民黨前駐美副代表黃裕鈞。韓姓播音員出庭表示她跟周玉蔻只有短暫當過同事,且也不認識趙少康家人。「我怎麼會去告訴她(指周玉蔻)我都不知道的事」。至於黃裕鈞法院三度傳喚都未現身。趙少康則委任律師出庭,多次發表聲明強調自己沒有毆打過女性、更沒有家暴,請求法院重罰周玉蔻。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另需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可上訴。周玉蔻則在臉書回應「本人消息來源多元,也有多番查證。節目中,以意見表達、疑問式用詞進行討論,沒有妨害趙少康的名譽。本人將提起上訴,捍衛言論自由與本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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