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節目爆「晶華緋聞案」、起底蔣萬安父子 民視挨罰40萬提告下場曝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右)。資料照。廖瑞祥攝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右)。資料照。廖瑞祥攝


名嘴周玉蔻前年在《民視》的「辣新聞152」節目中,影射「晶華緋聞案」女主角背景為中國小姐(事後揭露為張淑娟),另起底蔣孝嚴身世及蔣萬安財產問題,《民視》事後遭NCC裁罰40萬元。《民視》打行政訴訟想撤銷處分,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該節目未多方查證及平衡當事人說法,且討論血統問題和蔣萬安的品德誠信或選舉活動也無關連,因而認定NCC處分有理,判《民視》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民視》2022年9月在「辣新聞152」節目中播出晶華緋聞,並持續討論時任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選舉議題。

該節目於9月20日晚上以標題:「獨家、蔡玉真還原訂房過程!洗刷王筱嬋清白!再曝女主角線索!?」、「女主呼之欲出!?線索1:連方瑀!線索2:黃美倫婚前職業!嫁入豪門!?」披露晶華緋聞案。周玉蔻則強調,「她是跟連方瑀一樣,有中國小姐的背景,她跟黃美倫結婚之前的職業也一樣,空服員,她現在離婚,她很漂亮,她的形象非常好。」

該節目也另起聳送標題指稱,「黃美倫原諒外遇!竭盡心力保夫人夢!栽贓王筱嬋止血!?蔡玉真:真女主她惹不起!」周玉蔻在節目上描述,「妳說她想要做蔣夫人,不管是市長夫人、總統夫人」來賓蔡玉真則回應,「真正女主角的角色,坦白說,我用一個形容詞,叫她惹不起。因為如果說真正的女主角出現了之後,他當時會面臨真的要離婚,娶這個女主角…」除此之外,該節目也持續討論蔣孝嚴父子血統、改姓及蔣萬安財產問題。

NCC認定,《民視》違反事實查證原則、損害公共利益,決議裁罰40萬元,《民視》則提告要求撤銷處分。

法院認為,起底蔣萬安血統問題和選舉沒有關係性。資料照。陳品佑攝
法院認為,起底蔣萬安血統問題和選舉沒有關係性。資料照。陳品佑攝

《民視》主張,該節目在討論政壇知名人士蔣孝嚴父子,他們在私領域的行為足以影響一般民眾判斷品德及誠信,周玉蔻和蔡玉真就晶華緋聞案陳述的屬於政治性言論,應受較高程度的保障,當天的節目中也沒有揭露女主角的戲名,應該降低事實查證義務。

《民視》指出,該台編審發現蔡玉珍在臉書上發文講述此事,才邀請她當節目來賓講述親身見聞,該台編審也曾向一名林姓女子詢問晶華緋聞案對象,對方透露曾在台商圈及近期來往選美佳麗中,聽聞女主角有可能是張女。《民視》認為,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民視》也認為,原處分僅空泛表示可能誤導公眾認知及觀感,進而影響投票意向,蔣萬安有各種機制和管道可以澄清,受牽連的當事人也提出刑民事告訴,沒有損害公共利益問題。

北高行則審酌,蔣孝嚴多年前的緋聞和公共事務無涉,而緋聞對象更和蔣孝嚴的身世、改姓無關,該緋聞事件也和蔣萬安的品德、誠信及選舉活動無關。而該節目在選前製播這些和公共事務、選舉活動沒有關聯性的事件,藉此持續討論蔣萬安的血統問題並連結選舉議題,讓視聽大眾產生不當聯想,顯然不利於公眾理性討論,無助民主言論環境的健全發展。

北高行指出,該節目雖然沒有揭露張淑娟的姓名,但以聳動標題反覆表示「消失的緋聞女主角」、「真女主線索」、「再曝女主角線索」、「直指女主身分」、「真女主她惹不起」,並連結到「線索一:連方瑀」、「嫁入豪門」、「超級名媛」、「現已離婚」、「線索二:黃美倫婚前職業」、「之前的職業...空服員」、「有中國小姐的背景」等特定資訊,影射女主角就是張淑娟,實際上已經形同揭露姓名,因此不得降低事實查證義務。

而該節目聲稱憑蔡玉真及林女的說詞,北高行認為,蔡玉真部分,另案已有消息來源否認講過這些話,林女的部分,充其量僅為推論或臆測,不足以當成《民視》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因此認定至少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北高行認為,NCC的處分有憑有據,處分程序上也沒有瑕疵可言,因此判《民視》敗訴。

前中姐張淑娟控告周玉蔻、蔡玉真妨害名譽,北院6/28宣判。侯柏青攝
前中姐張淑娟控告周玉蔻、蔡玉真妨害名譽,北院6/28宣判。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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