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有毒?食藥署背書、專家一次解開近半世紀爭議


【早安健康/李翊慈】過去許多講究養生的專家認為味精不是好東西,使得「味精有毒」這樣的說法已經流傳四十多年,期間有許多專業人士闢謠回應,成效仍是不彰。

食品藥物管理署,特別邀請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葉安義特聘教授、臺灣國際生命科學會張月櫻秘書長,向民眾解答在使用味精上的疑惑。

專家指出,食品「有沒有毒」需兼顧食品本身是否有毒性與使用量。例如,水的毒性低,但是過量飲用,也會造成死亡,若在正常情況下飲用,水是沒有毒。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WHO)這兩個單位曾對味精進行評估,他們表示,味精的毒性低,也不會有嚴重、長期的健康危害,只要是合法、合理使用,並不需要限定用量。

澳洲和紐西蘭的食品標準(FSANZ)中,也引用了「大量科學研究壓倒性的證據」,明確地否認味精和「嚴重不良反應」或「長期後果」之間所存在的任何聯繫。

但FSANZ也描述了有少於1% 較敏感的族群在攝取大量的味精後,有可能會有「短暫」副作用,包括急性、暫時的口渴、脖子、上肢及胸部的灼熱或發麻感、頭痛、胸悶、冒汗、上肢發麻變弱等症狀,這些症狀就是俗稱的「味精症候群」或「中國餐館症候群」。

專家表示,這些症狀雖然會造成身體不舒服,但沒有致命性,只要少吃、混吃甚至不吃,狀況就能得到改善。

味精無害,這種鮮味物質也自然存在於肉類、母奶、乾酪、海鮮、番茄、高麗菜和昆布等多食物中,大多數人並不知它的存在,缺乏它,食物可能沒那麼鮮美可口,但過量使用,卻會讓敏感族身體不舒服,所以適量添加才是最佳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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