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多元罷免連署方式 民團提出《選罷法》修正動議
[Newtalk新聞] 立法院今(23)日下午由國民黨團召開《選罷法》朝野協商,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向立法院及三黨黨團代表請願,就選罷法修正草案提出經民連智庫版之修正動議,要求此次修正應自下一屆民選公職當選後方開始實施,並要求納入能兼顧國人個資保安全障與連署正確性的多元連署方案。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成案的連署門檻為原選舉區選舉人之百分之十,基隆市長謝國樑罷免案有四萬餘人連署,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有四十萬餘人連署。
他也認為,許宇甄與傅崐萁草案如通過,將造成數萬甚至數十萬人罷免連署人名冊需逐一影印身分證並集中造冊作業,進而產生國人個資安全的高度危害,並將使民眾因擔心將身分證交付陌生人影印(或直接交付身分證影本予陌生人)所可能產生之風險,而大幅降低連署之意願,將侵害人民受憲法第17條保障之罷免權。
經民連強調,基本上反對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之修法,惟考量現實國會多數黨執意推動,建議朝野協商納入能兼顧國人個資安全保障與連署正確性的多元連署方案。修正動議提議:罷免之提議及連署,可以戶政事務所連署、民間公證人處連署、郵局存證信函連署、電子連署與傳統連署五種方式為之。
台灣公民陣線執委羅宜表示,為免本屆立委任期內大幅變更罷免規定,有損選民與民選公職間之信賴關係,引發各界立委自肥之批評。我們要求相關修正條文自次屆民選公職就職日後施行。修正動議規定:本法第76條、第79條、第80條、第83條○年○月○日修正條文,就立法委員之罷免自2028年2月1日起施行,就地方公職人員之罷免,自2026年12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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