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未消費待5小時 女不肯離去「遭警扛走」

高雄市 / 蕭雅心 許達人 報導

高雄一間咖啡廳,有一名女子上門之後沒有消費,就坐在椅子上睡覺,長達四、五個小時都沒有離開,店家覺得困擾報警處理,員警到場上前查證她身分時,她也沒有出示證件、不肯配合,最後直接被警方扛走,帶回派出所調查。

四名員警前後左右,各自抓起一個人的雙手雙腳,把人扛了出去,這一幕讓店裡的其他顧客看傻了,到底發生什麼事?把時間往前推,員警VS.女子說:「人家說妳在店裡面都沒有消費,在這邊待這麼久了,妳要不要先離開。」員警獲報來到現場上前關心,女子坐在沙發椅上,戴著帽子不發一語。

員警VS.女子說:「我們已經叫救護車,因為妳有說妳不舒服,等一下就請妳去醫院,不是不是要去醫院。」警方協助叫救護車到場,要請女子離開,但是對方還是不肯配合,員警VS.女子說:「附近哪裡有便利超商讓妳過去,妳先起來,我說我會出去,不然我們要用強制力了,現在跟妳告知了,我說我會出去,那請妳現在馬上站起來。」

最後警方乾脆將人扛走,帶回派出所釐清身分,事發就在高雄這間咖啡廳,1日晚間有顧客上門,卻沒消費就在店內逗留,店長說:「有去問她說有需要點餐嗎,還是怎麼樣,可是她都一直不回答,然後一直躺著坐著,因為怕說會影響其他客人,所以我們後來有請警察來。」沒點餐也不肯離去,店家說這位顧客一坐下,就是好幾個小時。

店長說:「坐在那邊應該是在睡覺,到警察來應該有四、五個小時。」其他民眾說:「應該要消費才可以啊,不合理啊。」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說:「於店內未消費拒絕出示證件予員警查證,經查明周姓女子後,因周女精神狀況不穩情緒激動,且有不斷拍打(在所)駐地大門等脫序行為。」顧客到咖啡廳未消費,也不肯離開,逗留好幾個小時,造成店家困擾,最後只能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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