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質差再生稻繳交公糧農糧署決拒收

農糧署收購公糧,但有部份農民以再生稻混充,因產量不穩品質差,農糧署決定今年度起,不受理種植再生稻繳交公糧,種植再生稻的田區經實地踏勘後,將從公糧經收清冊中剔除。

(龐清廉報導)

農糧署南區分署統計,光是嘉義台南地區再生稻栽培田區面積就有五千公頃。由於再生稻分蘗與抽穗參差不齊,米粒大小與飽滿度較不均勻,而且未熟粒、畸形粒、異型粒、碎米粒比率高,碾糙率低,品質不易達到公糧收購標準,屢屢產生品質爭議,政府政策上已明確不推行再生稻生產,並將落實公糧不收購再生稻。

農糧署南區分署進一步表示,再生稻已不符合追求稻米品質之需求,雖可減少生產成本,但品質不佳,售價低,稻農收入也相對減少,以總收益而言並不划算,又因再生稻米質差,連帶影響國產米品質,近期將派員於產地實地踏勘落實查核,對於再生稻田區拍照存證且自公糧清冊剔除,請農友務必配合,避免屆時公糧經收單位依規定拒收,而造成紛爭與損失。

另外,針對再生稻田區,農政單位已擬訂相關配套措施,由改良場(所)推薦適地適種作物,輔導農民朝向種植一期稻作,另一期作種植其它轉(契)作作物,例如:硬質玉米、胡麻、大豆等,除可自行販售增加益外,政府也會給付每公頃2.2萬元至4.5萬元轉(契)作補貼。如果無意轉作,則可於一期稻作收穫後種植綠肥作物,來維持管理地力,降低未來化肥施用等資材成本,穩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