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獎法治獎得主出爐 瑪麗.羅賓遜始終為最弱勢族群發聲

第6屆唐獎法治獎的得主為瑪麗.羅賓遜(Mary Robinson),她的職業生涯跨越法律與政治領域的界限,始終站在最弱勢族群的一方。(翻攝自唐獎臉書)
第6屆唐獎法治獎的得主為瑪麗.羅賓遜(Mary Robinson),她的職業生涯跨越法律與政治領域的界限,始終站在最弱勢族群的一方。(翻攝自唐獎臉書)

唐獎基金會於今日(21)宣布,第6屆唐獎法治獎的得主為瑪麗.羅賓遜(Mary Robinson),她以卓越的法律智慧和實踐價值,深耕於性別平等、極弱勢族群保護及氣候正義等全球議題。

瑪麗.羅賓遜生於愛爾蘭共和國梅奧郡,於1967年至1990年間,她在都柏林擔任律師,同一時期,她除了在都柏林聖三一學院教授憲法與刑法之外,亦於1969年至1989年間,代表都柏林大學選區獲選擔任參議員。從1969年起,瑪麗.羅賓遜開始在愛爾蘭參議院工作,長達20年間推動多項重要人權法案,挑戰保守的天主教教義,致力於社會變革。

1990年,她成為愛爾蘭首位女性總統,奠定了虛位元首的象徵性地位,並積極擴展其在國際人權保護上的領導力。自1997年卸任總統職務後,瑪麗.羅賓遜投身於國際舞台,歷任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非洲大湖區事務特使、氣候變遷特使及聖嬰現象與氣候特使等職位,引領全球關注極弱勢群體的人權議題,並倡導全球性的氣候正義。

唐獎基金會表示,在索馬利亞因1992年饑荒所苦時,以及在盧安達發生1994年種族滅絕事件後,她都是首位到訪的外國元首。她的熱忱延續至她擔任聯合國職務階段。在擔任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期間,她為關塔那摩灣的囚犯權利發聲、支持成立國際刑事法院,並關注科索沃的人權侵害問題。1998年,她更成為第一位出訪西藏的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

瑪麗.羅賓遜不僅在政府間及非政府組織間發聲,致力於性別平等、人權保護及極弱勢族群的權利。作為元老會的創始成員和主席,她致力於推動全球和平、正義與可持續發展議程。

唐獎基金會強調,瑪麗.羅賓遜教授的職業生涯跨越法律與政治領域的界限,從愛爾蘭到國際舞台,她始終站在最弱勢族群的一方,為他們爭取權利與正義。她的努力展現了律師專業的精確與深度、立法者的實際解方追求,以及人權倡導者對正義的堅定信念,其影響力深遠,波及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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