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籲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 人權會拚2年內建置防範機制

包括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7個民間團體共同呼籲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歐陽夢萍 攝)
包括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7個民間團體共同呼籲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歐陽夢萍 攝)


6月26日是「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包括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7個民間團體共同呼籲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建立國家酷刑防範機制。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高涌誠表示,人權會希望在2年內完成「國家防範酷刑機制」子法規的建置。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也承諾民眾黨將把此法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指出,根據許多國際人權、民主或自由度評比,台灣雖在亞洲名列前茅,但酷刑及其他不當對待並未在台灣絕跡,在人身自由遭受拘束的處所,例如監獄、看守所,或是精神醫療機構、長照機構、兒童安置機構等,仍看到不同樣態的酷刑,包括殘忍、不人道、有辱人格的處罰,在司法偵查時也有執法過當而致死或致傷的情況發生。

雖然「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曾在2017年、2021年2度送到立法院審議,但至今未能三讀,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NGO團體要求政府及國會能盡速通過。黃怡碧:『(原音)要求政府能夠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的施行法,制定酷刑罪,究責酷刑的加害人,補償跟賠償酷刑的受害者,落實相關不遣返原則,同時我們也建議應該要在行政院設置負責協調各權責機關的反酷刑推動小組,以及建立國家酷刑的防範機制,終結酷刑。』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理事長徐偉群指出,NGO也已提出施行法的民間版本,主張行政院應設置負責協調、督促各權責機關的反酷刑推動小組、法務部應按照禁止酷刑公約,詳細檢視刑法對於酷刑的定義;另外也主張國家人權委員會應負責籌設「國家防範酷刑機制」(National Prevention Mechanism, NPM)。

對於「國家防範酷刑機制」的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高涌誠指出,人權會已將其列為中程計畫,希望能在2年內、本屆人權會委員任期結束前完成子法規的建置。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也指出,所謂酷刑除了身體傷害,也包括心理傷害,目前刑法沒有符合此定義的相關法條,應討論訂出標準,她承諾將把「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列入民眾黨下會期優先法案,並積極與其他黨團溝通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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