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火險理賠爭議 專家3點提醒

工商時報【陳桂貞】 夏日將至,炎炎夏天也是火災頻繁的季節。商業火險因為承保範圍涵蓋甚廣,附加險特性及條款約定各有不同,若未經專業保險人員規劃安排,容易產生糾紛。國泰產險表示,商業火災保險理賠時常見爭議如下: 1.不足額保險:保險單若設有抵押權,保險金額一般會依抵押權人要求投保,在計算投保金額時,抵押權人會衡量標的物價值及被保險人貸款額度,在貸款額度低於標的物價值時,多以貸款額度加以投保,因此將產生保險金額低於保險標的物實際價值,成為不足額保險,當危險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實際價值之比例賠償。 2.折舊提列基礎:商業火險一般以實際價值為承保基礎,損失計算需扣除折舊,耐用年數可能會與被保險人財產帳冊不同,造成理賠金額不如預期。 3.殘餘物處理方式:承保危險事故發生後,保險標的物仍有殘值時(例如廢鐵、回收料等),保險公司通常會以公開拍賣等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