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電漲價挨批 台電:以價制量 截浪費、濟民生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有媒體報導指台電每年商業用電賺70億元,卻仍要漲價,台電公司今(9)日回應表示,商業用電採取累進電價計費,用電量愈多的電價愈高,目的就是希望以價制量,節能減碳,且有80%的小商業用戶用電量在1,500度以內,不受第二階段電價調漲的影響,所以沒有「拿小店開刀」,「劫貧濟富」或「誰補貼誰」的言論既不公允也不恰當。
台電強調,電價除了反應用電成本外,也希望透過價格訊號去影響用戶的用電行為;住宅及小商業用電採「累進電價」以價制量,中大型的用電則採「時間電價」反應不同時間的供電成本,不宜以簡化的數字直接概算。
台電指出,政府為兼顧民生物價的穩定,8月已宣布減少第二階段的電價調幅,小商業部分,已由每月330度以下不調漲,擴大為1,500度以內不漲,根據實際用電統計結果,小商業用電共有89萬戶,其中80%小商業用戶每月用電量在1,500度以內,不受這次電價調整的影響;至於小店家中用電超過1,500度的用戶,也是超過1,500度以上的部分,才會漲到電價。
台電表示,先前有許多學者專家都呼籲,應該擴大商業用電電價的級距以及提高價格,用以價制量的方式抑制浪費電能的情形,像現在很多商業場所的空調溫度偏低,或是門戶大開,讓冷氣毫無遮蔽的外洩,台電就呼籲業者避免浪費,或投資節能設備,可以節省可觀的電費,例如大型連鎖家電燦坤門市節電得宜,1年就省下節電的投資。
台電也表示,由於累進電價主要是針對小型商業用戶而設計,對於用電量較多、用電規模較大的商家,因為大部分用電適用高單價,按累進電價計費可能較為不利,建議可以評估選用「時間電價」,台電各區營業處都可提供諮詢評估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