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終自主!預立醫療走完自己的人生 家人不受抉擇之苦
【NOW健康 翁靖祐/新北報導】2000年開始,台灣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末期病人拒絕醫療的權利,2016年更是通過亞洲首個「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拒絕醫療權擴及至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重症患者。2019正式實施自2023年底,已有6.8萬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irective, AD),大約有2%成人完成簽署,但相較美國約37%的簽署,比例仍偏低。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 協助規劃最後一哩路
恩主公醫院自法案通過後,同年即成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從2019至2023年,門診諮商人數達405人,完成註記人數達403人,參與諮商後完成註記率接近百分百。目前來本院諮商最年輕的為22歲,最長則是98歲,年齡分布相當廣泛。
恩主公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主治醫師施子健表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需要二等親內親屬參加,。在同婚通過後,同性伴侶不只能簽署手術同意書,也能共同參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在門診中就有同性伴侶一起參與諮商,彼此擔任對方的醫療委任代理人,藉由諮商瞭解彼此面對「人生最後一哩路」的想法。
預立醫療提升病人自主權 減輕家屬抉擇壓力
施子健醫師指出,預立醫療門診收案意願人須具完全行為能力者,法定須滿18歲,而除了意願人,還需有二等親內親屬或醫療委任代理人,門診單位則由具臨床經驗的醫師,2年以上經驗的護理師、社工或心理師組成,上述職類專業人員皆受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訓練課程,為病人及其家屬將接受詳盡的醫療諮商服務。完成諮商後,由門診機構將核章過的預立醫療決定書交給意願人簽署,簽署後掃描上傳並由衛福部在健保卡上註記,方能完成預立醫療決定。
預立醫療的好處除了提升病人的自主權外,還有減輕家屬壓力、避免不必要的醫療措施和支持居家照護。「病人的自主權」能夠在面對重大疾病時,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做出符合個人意願的醫療決策;「減輕家屬壓力」能減少病人家屬做出重大的醫療決定,減輕了心理壓力和內疚感;「避免不必要的醫療措施」由病人選擇拒絕不必要的維生醫療,避免不必要的痛苦和醫療資源浪費。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納健保 符合資格可申請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自今年7月起健保給付符合以下任一適應症,且具完全行為能力的住院病人,包括65歲以上且患有重大傷病、輕度失智患者、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公告病名的患者,計有多發性系統萎縮症、囊狀纖維化症、亨丁頓氏舞蹈症、脊髓小腦退化性動作協調障礙、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等疾病,以及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每人終身給付1次為限,ACP費用3000點。
施子健醫師建議,基於對生命的尊重、為自己負責,民眾可以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透過共融討論的過程,做出最符合自己意願的「預立醫療照護決定」。
核稿編輯:陳如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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