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花酒報公帳 顏清標判3年半定讞

喝花酒報公帳 顏清標判3年半定讞

立委顏清標,以及台中市議長張清堂,被控十幾年前,擔任台中縣議會,正、副議長期間,利用職務,到酒店消費,用公款付賬,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更四審認定,判定顏清標以及張清堂,各三年六個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全案定讞,最快一個月內發監執行。 三年前顏清標出獄,瘦了32公斤,當了三年立委,沒想到,現在又要回到監獄了,而且還是為了老案子,十幾年前,他擔任台中縣議長,被控連續到金錢豹和海派酒店,喝花酒,事後向議會報銷請款,總合核銷一千八百多萬元,最高法院判定顏清標,三年六個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 顏清標透過助理,在台中沙鹿的服務處,發聲明稿說,等收到判決書再議,案發時顏清標曾表示,縣議會的正副議長,不是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的公務員,過去沒有聽說正副議長,拿公款到酒店消費,觸犯貪污罪,不過法官不採信顏清標等人的辯詞,將顏清標和台中市議長張清堂,判刑三年六個月,最快一個月內,發監執行,不過顏清標還可以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