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花酒索燕窩 警官涉貪起訴

九日接任宜蘭縣警局羅東警分局偵查隊代理隊長的陳建志,在北市刑大偵二隊長任內爭議作為,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名起訴,縣警局:收到起訴書後會規定將陳停職。(記者林坤瑋攝)
九日接任宜蘭縣警局羅東警分局偵查隊代理隊長的陳建志,在北市刑大偵二隊長任內爭議作為,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名起訴,縣警局:收到起訴書後會規定將陳停職。(記者林坤瑋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九日接任宜蘭縣警局羅東警分局偵查隊代理隊長的陳建志,被查出五年前擔任北市刑大偵二隊長期間結識地下匯兌業者後,不僅未依法舉報、查緝,還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陳再將警方要大規模掃蕩的訊息洩漏給業者,並教業者如何湮滅證據、更換據點;陳還要集團成員提供燕窩禮盒並代為寄送給私人餽贈對象。士林地檢署九日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中「有調查之人員收受不正利益罪」與組織犯罪條例中「包庇犯罪組織罪」,將陳起訴。宜蘭縣警局回應,收到起訴書後會依規定將陳停職。

五十二歲的陳建志,從警生涯多半在新北市任職,後來調到宜蘭縣警局,曾任三星警分局巡官、礁溪及宜蘭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今年三月接任蘇澳警分局偵查隊代理隊長,九日調派羅東警分局偵查隊代理隊長。

陳建志於九日上任首日,因五年前在北市刑大偵二隊長任內爭議作為,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名起訴。

宜蘭縣警局表示,收到起訴書後,若確認陳建志違反依貪汙治罪條例,將報警政署辦理停職,近日內會先把陳調回縣警局,另派其他人選接任羅東警分局偵查隊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