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升級為第二級毒品 法務部:單純持有也是犯罪
[Newtalk新聞] 俗稱「喪屍煙彈」的第三級毒品依托咪酯近來陸續爆出陸軍役男、員警吸食的事件,引發外界關注。法務部次長黃世傑今(14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稍早舉行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已將依托咪酯等三項化學物質,改列為第二級毒品,將強化查緝的力道、裁罰刑度等,就算是單純持有,也會構成犯罪行為。
黃世傑說,今日同步召開的毒品審議委員會,已將依托咪酯等三項化學物質改列為第二級毒品,未來會循程序函請行政院正式公告。在法律面,未來提升為第二級毒品後,除了原先製造、販賣、運輸、意圖販賣轉讓的犯罪行為刑度,都會較第三級毒品提升,單純持有也是犯罪行為。
黃世傑指出,在查緝的強度上也會進行相對應的調整,台高檢署已召開多次會議,整合檢、警、調、憲兵、海巡、關務等6大緝毒系統,加強溯源查緝外,也要求各地檢署就司法警察機關,針對新興毒品報請指揮的案件要加強溯源外,相關被告與符合法定羈押要件時,一定要申請羈押以利溯源,就涉及製造、販賣、運輸等重罪,要具體求刑,並加強查扣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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