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子遺囑多了「這句話」!財產恐充公 親友無法繼承遺產
[FTNN新聞網]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想要把遺產留給想給的人,遺囑的一字一句都很重要!基隆一名未婚的任姓女子,想要將遺產留給周姓乾姊姊,於是在遺囑上寫:「倘若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財產全部贈與周姓乾姊,未料任女在家過世,並非「外出發生事故」,結果周姓乾姊無法繼承遺產,財產可能充公。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表示,這位任姓女生立的遺囑是「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包括存款、保險、房產,等等)全部贈與我的乾姊姊OOO女士…」,日前她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乾姊姊不能取得遺產,因為遺囑文字寫「外出發生事故」。
蘇家宏指出,這位女子可能覺得自己會因「出事意外」離開人世,但沒想到出事意外和明天都沒來,安安靜靜的在家離開人世,結果因為遺囑這樣寫,遺產可能充公。
他進一步說,一般人對於死亡有所忌諱,所以在表達上,會有一些情境或描述,像是「外出意外」、「壽終正寢」、「在醫院病逝」等,實際上是指他死亡之後,並非表達「法律上的條件」。
如果立遺囑人有區分,自然死亡給OOO,意外死亡給XXX的話,就比較像是法律上的條件,「如果只是寫如果我外出發生意外,似乎判給乾姊姊是符合立遺囑人真意。」
他提醒,「這判決告訴我們,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遺囑每個字的「威力」就是那麼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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