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2死命案被害人曾遭槍擊 嫌自戕身亡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7日電)嘉義市陳姓男子被控今年6月間,因不滿前妻與邱男同居,攀爬並闖入邱男房間,開槍並持刀殺害邱男,陳男之後舉槍自戕;嘉檢日前偵結,因行凶陳男已死亡,不起訴處分。

44歲陳男與前妻楊女於2年前離婚後,楊女與離過婚的邱男交往,並同居在嘉義市自強街透天厝,讓陳男憤憤不平,多次跟蹤並騷擾邱男及楊女。

嘉義地檢署不起訴書指出,陳男因不滿前妻與以前曖昧對象邱男同居,今年6月20日凌晨3時許,攜帶槍彈及長刀前往邱男住處,並架梯上陽台、打破玻璃,闖入邱男、楊女位在3樓臥室,陳男先持槍朝邱男腹部開槍後,則持長刀砍殺邱男,邱男當場傷重不治。

警方據報趕到現場,以車追人,發現陳男躲藏在附近汽車旅館,前往圍捕,雙方一度僵持,後來陳男情緒失控,朝自己頭部舉槍自戕身亡。

嘉檢表示,據相驗報告,邱男因腹部單一穿透性遠距離槍傷與全身多處刀刃砍傷而死亡,命案發生時,警方並沒有發現死者身上有槍傷,經法醫相驗看見腹部有遭槍擊的穿透傷,在現場曾與行凶的陳男發生拉扯的楊女,因受到極大驚嚇,第一時間沒有明確告知警方現場情況。(編輯:謝雅竹)1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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