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後首宗!港《立場新聞》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 前總編輯恐關2年

《立場》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前總編輯鍾沛權。(圖/翻攝自 TVB)
《立場》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前總編輯鍾沛權。(圖/翻攝自 TVB)

香港警方國安處2021年12月以涉嫌違反「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為由,拘捕《立場新聞》(下簡稱《立場》)7名相關人士,同日以「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起訴《立場》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是香港回歸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罪案。今(29)日,香港區域法院做出裁決,《立場》母公司、鍾沛權、林紹桐罪名成立,兩人面臨最高2年監禁。

《立場》2021年12月29日突遭香港警方國安處搜辦公室,鍾沛權、林紹桐等7名相關人士被捕,當日下午,即宣佈停止運作,並於晚上將網站及社交媒體上的內容全移除。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在記者會上指,《立場》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不斷刊登多篇煽動性文章,企圖達致多個目的,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唆使他人不遵守法律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立場案」2022年10月開審,鍾沛權及林紹桐先後獲准保釋,案件由去年6月至今已經歷56天審訊,原定2023年10月作出裁決,後因應辯方要求法庭考慮英國樞密院有關煽動條例的判詞,法官亦要等候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罪的上訴案結果,經3度押後至今(29)日才有裁決,橫跨近2年。

控方指控,《立場》發布17篇專訪、博客、報道或轉載文章,讓作者或受訪者宣揚非法理念,抹黑或攻擊中央、特區和《香港國安法》,散播制裁和分裂國家思想,指《立場》是「政治平台」。

鍾沛權作供時否認,強調博客文章只要有事實基礎,不煽動暴力或構成誹謗,基本上「來稿必登」,盡力容納不同聲音和光譜,體現言論自由,而報道亦不代表支持其主張。

但控方又引用1952年「大公報案」指,毋須證明被告有煽動意圖,不論文章由誰撰寫,只要由相關機構發布,該機構就要負責任。

最終,香港區域法院裁定《立場》母公司、鍾沛權、林紹桐罪名成立,兩人面臨最高2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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