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民法官新制 臺東縣抽選800位備選國民法官

臺東縣府辦理111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的公開抽選程序。
臺東縣府辦理111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的公開抽選程序。

國民法官制度即將於112年正式上路,臺東縣民政處今(27)日辦理第1階段公開抽選作業,從17萬1703名符合資格的縣民中,透過電腦程式隨機抽選出800名備選國民法官,將造冊送交臺東地院,民政處長鍾青柏表示,期待未來落實國民法官制度,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

縣府民政處指出,國民法官法於109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8月12日經總統公布,自112年1月1日起,國民將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更能與職業法官一起審判,是我國司法史上非常重要的里程碑。

為確保國民法官新制順利施行,臺東縣府27日辦理111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的公開抽選程序,由民政處長鍾青柏擔任主席,並邀請臺東地方法院庭長蔡立群、臺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共同見證,現場操作電腦程式選出備選國民法官。

鍾青柏處長說明,臺東縣16鄉鎮市為抽選範圍,合計設籍人口數21萬3956人,其中具備擔任國民法官積極資格者計17萬1703人,抽選程序依「國民法官法」第12條規定,「年滿23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辦理。

他指出,落實國民法官制度可讓司法專業與外界對話,彼此交流與反思,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並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開創司法多元對話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