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個單位搞不定!行政院組織改造再延2年

原訂明年1月底完成的行政院組織改造,由於國家公園與林務局等相關業務,到底要不要併入環資部,相關部會迄今仍然喬不定,行政院院會19日決議,將在與考試院會銜後,修正「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21條,將行政院組改期限,再延長2年。

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21條修正案,延長施行期限至109年1月31日止,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考量行政院組織改造作業,目前仍有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大陸委員會等6個部會及所屬組織法案尚未完成立法;另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組織法已於104年6月三讀通過,且將於107年4月施行。該條例所訂定,行政院組織改造明年1月底前完成的法定期限,恐將無法達成。

鑑於前開新機關屬組織調整情形較為複雜之部會,依以往機關整備運作經驗,新機關施行前,仍然需要一段時日進行籌備,以便周妥施行,故有關「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各項規範與保障措施,有必要繼續適用。

徐國勇強調,行政院組織改造相關討論,目前仍在進行中,行政院方面當然希望盡快完成,但衡酌目前情況,暫行條例顯有延長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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