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將修法 張金鶚:地方政府若未調整稅基 效果有限

攸關多戶囤房族房屋稅賦的囤房稅2.0,10月下旬已進入立法院排審,除非自用住家稅率調高到2~4.8%,非自住改採全國總歸戶,對於此次修法是否有助壓抑不當囤房和炒作,國立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今(28)日在簽書會現場被問到這個問題時,單刀直入坦言指出,囤房稅2.0最關鍵是在地方政府是不是有共識,會調整稅基,如果稅基沒有好好調整的話,單單調高稅率,效果還是有限。

張金鶚今天下午在中華民國住宅學會主辦、政大商學院信義不動產研究發展中心協辦的「住宅.房地產-自住與投資的理論及實務」新書簽書會中,被與會來賓問到囤房稅2.0進入立法院排審,會為房市帶來打擊多戶囤房的效果時,直言指出,對於房地產,我始終認為應該以「居住使用」為主、「投資賺錢」為輔,但不應持有多戶囤房居奇,課徵囤房稅,絕對有效果,先求有再求好,有比沒有絕對有效果。

張金鶚直言,「囤房稅的始作俑者,是我!」當年財政部同意擴大非自住房屋稅區間從1.5%~3.6%,時任台北市副市長的張金鶚及台北市財政局幾乎全體總動員,於2014年針對「囤房族」開徵差別稅率,自住房屋稅率還是維持1.2%,非自住房屋稅率調高為2.4%~3.6%;以目前來說,囤房稅2.0若要實施,一定有效果,只是效果不會太大,主要是各地方政府之間有沒有共識。

張金鶚認為,房屋評定現值多年來一直偏低,造成稅基較低。儘管立法院修法提高稅率,但如果稅基沒有一併調上來的話,可能效果會有限,除非,地方政府一併配合調高稅基。至於怎麼給予適當誘因,讓地方政府進一步調高稅基?其實,中央雖有想法,但地方有地方壓力。

張金鶚認為,這件事已慢慢在調整,如果稅基也調整,加上囤房稅2.0稅率再調整,相信在配套下去之後,政策效應會慢慢醱酵,雖然目前尚未完成修法,會不會通過還要觀察,但整個方向應該是慢慢往正向方向發展,大家會減碼資產,不會再當作資產配置的主要籌碼,而不致再大舉加碼,相信稅制公平正義之後,房市回到正常機制是指日可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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