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校外墜樓 宜縣府:設校園安心團隊提升處理效能

監察院於昨(廿九)日發布新聞稿針對宜蘭縣某國中學生於一○九年十一月發生校外墜樓事件,宜蘭縣未依法懲處違失教師、督導不力,提出糾正,縣府回應指出,目前尚未收到報告書,尊重監察院所提出的檢討事項,後續縣府將收到報告後,將就相關內容予以檢討。縣府強調,今年度起設立校園安心團隊,協助各校強化友善校園工作,如遇有緊急特殊案件,到校協助輔導關懷學生,提升處理效能,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宜蘭縣某國中發生學生於一○九年十一月發生校外墜樓事件,監察院調查後發布新聞稿,據監察院所提縣府未確實懲處違失二師、督導宜蘭縣某國中未盡周延等情事,縣府將就事件發生後與學校相關行政作為檢討,強化學校督導作為,落實相關通報機制,並持續增進學生心理輔導工作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