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少女約網友肛交 完事還說「滿爽的!」

北市一名有性侵前科的18歲林姓男子,專門愛找未成年少女嘿咻,他在102年間,曾和14歲的小女友發生性關係共27次,遭判6月徒刑、緩刑2年;隔年他卻又和另一名15歲少女嘿咻7次,甚至還害她墮胎2次;民事部分,高等法院昨天(3日)判處林男與父母應連帶賠償81萬多元,另加少女母親的精神慰撫金20萬元。

一名家住新北市,年僅13歲的國二少女,去年間透過臉書認識一名21歲何姓男子,竟主動邀他到家中口交及肛交,完事後少女還簡訊何男表示「其實剛剛還蠻爽的!」,開放的行徑令人傻眼!

據《蘋果日報》報導,去年1月初,13歲的國二少女透過臉書交友,認識了21歲何男,2人網路上無所不聊,大開黃腔,少女最後竟趁父母不在家,邀請何男到她家「愛愛」。

去年2月間,何男趁著少女家人不在跑去,少女不僅主動幫何男口交,還自己提議想要肛交,完事後,少女傳訊給何男說道「其實剛剛還滿爽的!」,不過事後少女的妹妹向家人抱怨「姊姊帶男生回家!」,整起事件才曝光,並憤而對何男提告。

何男到案後,原本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被起訴後才改口認罪,事後和少女及父母達成和解,法院昨天(8日)判處其1年半徒刑,緩刑2年,須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