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提《人工生殖法》草案 對象增同性配偶等3族群

歷經2場國健署公聽會、1場立法院公聽會,衛福部國健署14日終於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這次最大亮點就是將適用對象由現行異性不孕症夫妻,擴大新增同性配偶、未婚單身女性及代理孕母等三大族群。

草案若順利通過立法院三讀,台灣將成為亞州首個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國家。

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社會上有這些需求,也有這些聲音,能不能通過,衛福部並沒有立場,我們只是把它研擬比較完整,相關的納入對象以後,就有相關的配套規範。」

國健署表示,草案中嚴格限制代理孕母資格,必須具有台灣籍、須年滿20歲未滿40歲,避免高齡生育風險,要有懷孕生產經驗,且無妊娠高血壓等重大併發症,沒有剖腹產經驗,每人最多以1次為限,也禁止商業代孕。

不過婦女團體批評,從事代孕婦女多屬於經濟弱勢,仍有剝削的疑慮。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指出,「會選擇去擔任代理孕母的女性,其實多數都是經濟的弱勢,他們用非商業化利他的包裝,其實這背後還是對女性的剝削。」

國健署強調,沒有既定立場,草案公布後有60天預告期,將蒐集各界意見,進行法規討論或修正,力拼今(2024)年底前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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