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修法 綠營立委對比馬「特別費案」

綠營立委為了推動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將前總統陳水扁的案件、跟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案做比較,認為同樣是首長的公務支出,法規卻不相同。這個話題延燒立院,上午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被問問題的時候就坦言:修法是為了救濟,即便是一個人,你也要給他救濟的機會。

前總統陳水扁4月7日:「生吃都不夠,怎麼可能曬乾,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前總統陳水扁這個月初大動作開記者會,強調國務機要費都用於因公支出,沒有貪污。

前總統陳水扁長子陳致中4月1日:「謝謝大家,謝謝大家。」國務機要費案纏訟超過15年,如今民進黨團推動修法,拿出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案做比較,但是兩者真的一樣嗎?

律師劉韋廷:「特別費跟機要費國務機要費,其實在他使用上還是有很大差異,是因為涉及到一些能不能說明的機密問題,因為陳水扁總統難以舉證有一些花費,到底是花在哪裡,所以是被認為說你是不是放到自己口袋。」

當初馬英九無罪關鍵,在於「大水庫理論」,因為特別費案不是實報實銷,只要因公支出大於收入,足以顯示沒有貪污意圖。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國民黨當初刻意排除阿扁,所以刻意把他特異化特例化,現在又反過來針對說,你是針對個人修法,不是。」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沒有把國務機要費這五個字放進去(會計法),造成了他跟其他首長的特別費一樣方式處理,這顯然是獨漏而不是獨厚。」

雖然特別費跟國務機要費都是首長的公務支出,不過馬英九是在案件無罪定讞後,立院才修會計法除罪化,而陳水扁更一審遭判有罪,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因此引發爭論。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如果有確實需要的救濟的,即便是一個人,你也要給他救濟的機會,這才是法律的尊嚴平等的真諦。」

另外有資深媒體人透露,綠營推動修法其實不是為了阿扁一人,而是馬永成跟林德訓,身為扁幕僚「被境管十幾年限制」,不過案件關乎前後兩任總統,藍綠各有立場,想要理性依法論法, 恐怕沒有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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