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讓農地判死刑? 藍綠立委難得有志一同喊:延後實施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4)日由國民黨召委徐欣瑩召開「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聽取各界專家學者及立委的意見。(圖片來源/徐欣瑩委員辦公室提供)
《國土計畫法》預計將在明(2025)年5月正式上路,但因地方反彈聲浪大,朝野都有立委提案希望延後實施。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4)日上午由國民黨召委徐欣瑩召開「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會中正反意見都有,專家學者大多認為應如期上路,若延遲上路恐鼓勵更多農地違章;但出席的朝野立委則認為,國土新法若倉促上路必定影響民眾權益,呼籲有更多時間做準備、延遲上路。
國民黨立委包括丁學忠、呂玉玲、林思銘、馬文君、張嘉郡、許宇甄、鄭天財、邱鎮軍、徐欣瑩等人,以及民進黨立委吳琪銘、劉建國、蔡易餘皆有提案盼延遲上路。為了聽取各界意見,內政委員會今(24)日上午舉行「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學者認為應如期實施,若延遲上路恐鼓勵更多農地違章
作為當時《國土計畫法》的提案委員之一、現任海洋大學榮譽講座教授邱文彥發言時指出,這個法從一開始立法、到實施至今已超過30年還無法落實,不可思議,雖然還有很多問題要克服,但如果延遲上路,恐怕鼓勵更多的農地違章、農地破碎化的情況可能也更為惡化,究竟政府有沒有能力來處理?
邱文彥強調,國土計畫延期上路不是唯一的解方,個人並不贊成延期,呼籲國土計畫應該盡速落實及實施。
同樣支持如期上路的還有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鄭安廷。他指出,國土計畫法5年內檢討一次,地方需求能隨時變動,他一直以來主張加大地方政府與地方民代的空間參與權,將實質權力將給地方政府,以前都是由中央部會做區域規劃,但國土計畫是落實地方自治的重要關鍵。
鄭安廷,現階段確實遇到一些問題,特別是農業縣市,他認為,若有3分之2的縣市已做好準備、完全國土功能分區圖,或許可分批上路,不至於讓這些已完成的縣市白費;他擔心,如果再延期的話,屆時恐怕連十年來建構的國土計畫系統都需要重新來過。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系特聘教授張學聖也指出,延後絕非唯一的解決之道,特別國土永續不應該再等,但他也認為優良農地劃設為「農1」,結果劃設「農1」後變成是懲罰,這是一個不公不義的事情,因為政府並沒有給予對等的補助,因此差別補助是必然要做的,呼籲政府要針對「農1」有更多補貼。
朝野立委呼籲延期上路
但大多數出席公聽會的立委則頻頻為地方爭取。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則認為,修法展延勢在必行,她提案希望將施行日期再展延2年。她以雲林縣為例,雲林縣目前正在爭取高科技廠的進駐、涉及高科技廠土地的需求,還需要時間來調整縣市功能分區,最需要修法來支持展延,讓雲林縣有更多時間可以完成農工並進的發展方案。
許宇甄也說,雲林縣承擔全國最多的「農一」(優良農地),目前雲林縣劃設6萬839公頃占全國21.8%,「農二」(良好農地)則是2萬6641公頃,這些土地被限制作為農用,農地面積劃設過大恐影響雲林未來的產業發展,但對比同樣是農業縣,屏東縣卻是沒劃設這麼多農地面積,因此要求中央應該要有一致的劃設標準,否則雲林縣劃設這麼多農地面積恐怕「被判死刑」,有99%基層農會也反對《國土計畫法》上路。
立委轟:劃設農地等於「被判死刑」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也說,《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到目前為止都還未齊備,農業部在這段時間也提到,將會針對全台農地給予堆疊式給付以及相關輔導措施,但至今仍未見,對於《國土計畫法》不接受「先求有、再求好」的心態,因此建議中央應將農業權納入《國土計畫法》,保障農民的權益,「不應該讓特定縣市有所犧牲!」
國民黨立委徐欣瑩則直言,國土計畫法是在2015年12月完成立法,當時跨黨派委員都對台灣國土的破裂、沒有規劃深感憂慮,在這樣的前提下,催生了《國土計畫法》;但當年的良法美意,如今民進黨政府卻弄成天怒人怨,很遺憾的是執政黨執行面很多不周全,希望執政誠懇面對民意,審慎考慮提出更務實的檢討修正方案。
民進黨立委賴惠員也說,由於目前還有許多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進度圖,進度嚴重落後,若明年4月未能來得及上路怎麼辦?屆時中央也需要時間來做整合,因此她建議,《國土計畫法》可以先從都市型地區上路,並評估從天災對於土地利用的影響性。
民進黨立委林岱華也說,國土新法若倉促上路必定影響民眾權益,「請不要再製造更多問題!」她直言,《國土計畫法》新法簡直是「神的法案」,完全沒有個案變更的機制,雖然地方可以每5年通盤檢討、全國則每10年通盤檢討,她從地方實務經驗直言,「地方每5年通盤檢討,就可以搞10年,請問首長能夠想到5年後的事情嗎?」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指出,《國土計畫法》中央必須每10年檢討一次,直轄縣市則每5年通盤檢討一次,並非屆滿才可辦理。(圖片來源/翻攝自力法源國會頻道)
被劃入農地永遠是「農奴」?農業部次長胡忠一:每5年都有檢討空間
農業部政務次長胡忠一指出,很多農民擔心,一旦農地被劃入農業發展區,就用永久成為「農奴」,但其實不是如此,《國土計畫法》具有調整機制,縣市政府可以依照5年的通盤檢討做調整,之後送給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也可以調整,並不是被劃設為「農1」到「農5」之後,就永遠翻不了身,之後每5年都有一次的檢討空間。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指出,《國土計畫法》必須十年檢討一次,直轄縣市則每5年通盤檢討一次,並非屆滿才可辦理,而是隨時以產業、聚落發展需求可適時辦理;目前已有14個縣市提報國土功能分區至內政部,其餘8個縣市仍持續拜會溝通,並提供必要協助。
胡忠一也回應,農業政策的資源投入,跟農業發展地區的劃設沒有對價關係,因為農地是用來從事農業、不是用來炒作;農民對糧食安全貢獻,會給予相關獎勵措施,而不是補償,「並沒有所謂農業權問題」;另外,他也強調,對於農地堆疊式給付以及相關輔導措施,目前都已經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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