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農地違規使用罰則大幅提高 雲縣農民恐慌反彈
國土計畫法上路後農地違法使用罰則將大幅提高,雲林縣多達8萬8000公頃土地被列為農一(優良農地)、農二(一般農地),雲林縣議員蔡東富等人今(23日)質詢,天文數字的罰則引起農民恐慌反彈,縣長張麗善表示,國土計畫法對農業最有貢獻的大縣無獎勵還祭出重度罰則,會組成專案小組蒐集意見保障農民權利。
蔡東富指出,雲林縣土地大多被畫定為農一、農二,農地發展權、使用權可預見將更受限,不僅如此,其中第38條規範未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分類使用原則的罰則比目前現行區域計畫法更重,雲林縣民為了保障全國糧食安全而受限,萬一違法還要被重罰,縣府應提出積極作為。
縣議員李明哲說,目前農地使用違反區計畫法開罰6萬到30萬元,未來違反國土法分3種程度,違反一般農業使用規定罰6萬到30萬元;未依使用許可使用罰30萬到150萬;未符合分區使用罰100萬到500萬元,而且無明確規範。
李明哲表示,農舍加蓋圍牆、加鋪面等常見違規問題,目前罰未明,公務員若為求自保而向民眾祭出最高罰則,動輒30萬元起跳甚至100萬元,縣府及縣議會面臨的民怨壓力將非常大,在明確的細部罰則出爐前,國土法不應匆促上路。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國土計畫法中雲林縣提供平地面積66%大約是8萬8000公頃的農一、農二土地,對縣民已十分不公,罰則又大幅提高,形同懲罰農民。
張麗善說,縣府將組成專案小組針對國土法對農地使用的苛刻規定、罰則,站在農民立場全力爭取,她上任以來屢向中央倡議要有「農業權」補貼,盼中央有善意回意。
議長黃凱表示,國土計畫法將在2025年施行,雲林縣正積極發展農工商產業,若以內政部現行畫設版本施行,是嚴重箝制雲林的發展;針對國土計畫功能分區、農地農用分配比例及其對等補償、農民權益與收益保障等相關配套措施都未臻明確,盼中央討論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