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恐卡雲林發展 張麗善批中央大小眼

雲林縣長張麗善批評,《國土計畫法》獨厚綠營自家縣市。(圖/劉耿豪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批評,《國土計畫法》獨厚綠營自家縣市。(圖/劉耿豪攝)

[周刊王CTWANT] 雲林縣長張麗善13日表示,《國土計畫法》2025年上路在即,雲林縣地方對於農地畫設面積有疑慮,日前第21次審議的時候,農業部要求雲林縣境內1,500多公頃的第二類農地(農2)要改歸為第一類農地(農1),但綠營執政的屏東縣,原有4萬多公頃的農1土地,重劃後卻只剩4千多公頃,質疑中央特別護航自家縣市,簡直大小眼。

據了解,《國土計畫法》一旦上路,為顧及糧食自給率,一旦土地劃設為農1農地,將無望進行任何變更,只能經營農業,若有任何違規使用,地主將面臨高額罰鍰,變相限制農業之外的發展;相較之下,農2農地較有彈性,也是各縣市政府對境內農1面積擴大,相當排斥的主因。

對此,農業部長陳駿季推稱,農業發展區規畫是縣市政府主導,雲林縣政府誤解畫設定義,才產生誤會,將加強溝通。內政部長劉世芳也說,農牧用地的使用其實跟現行一樣,雲林縣政府說要把農牧用地限縮使用純屬謠言,中央只做功能分區的審議,絕無外傳的檢舉機制。

張麗善聞言則反駁,改畫指導為農業部主導,在審議時明確要求雲林縣,把其中1,500多公頃土地從農2改為農1,反觀屏東縣原本4萬多公頃的農1修正為4千多公頃,中央標準不一,護航自家縣市。

屏東縣政府13日上午則回應,屏東縣地政處在擬定屏東縣國土計畫時,就是明定「農ㄧ」是以2020年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分區調整結果作為「農ㄧ」、「農二」劃設條件。

屏縣府說明,國土計畫有其邏輯,而屏東縣是最早開始農地重劃的縣市,如今已屆一甲子,其實很多造冊的「農地」,已經不適合再做農業使用,這次一併調查釐清。而近期整體農地資源調查後,屏東全縣農地總面積還是在7萬多公頃,與其他縣市面積比例相較,並無偏低。

原始連結

看更多 CTWANT 文章
思覺失調不看醫生「去宮廟吃仙丹」 身心科醫傻眼:不要小看台灣宗教界
工人遭鄰居控半夜洗澡聲響大、重低音擾人 挨罰3000元!案件逆轉免繳
桑拿房驚見「脫皮乾屍」 婦人待5小時被活活烤熟慘死